| 索引号: |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发布机构: | ****环境局****分局 | 组配分类: | 建设项目影响评价 |
| 成文日期: | 2026-03-20 | 废止日期: | |
| 有效性: |
****环境局****分局关于****7亿只/年药盒加工项目拟审批公示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方式:
电话:0537-****890
电子信箱:ssxhbjspk@ji.****.cn
通讯地址:**省****服务中心,中兴路东(二楼工程综合窗口06-生态环境窗口)
邮编:273200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则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措施承诺文件 | 听证权利告知 |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
| 1 | 7亿只/年药盒加工项目 | ****开发区圣和路以西、泉鑫路以北。 | **** | **捷****公司 | ****7亿只/年药盒加工项目,建****经济开发区圣和路以西、泉鑫路以北。项目总投资1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0万元,法人代表曹如宏。 | 1、项目无生产废水,生活废水进入化粪池预处理。满足《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 2015)B级标准和****公司进水水质要求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处理厂处理达《****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 2002)一级A标准后排放。 2、印刷、覆膜工序产生的废气通过集气罩收集后通过过滤棉+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有组织VOCs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4部分:印刷业》(DB37/2801.4-2017)表2标准要求;无组织VOCs厂界浓度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4部分:印刷业》(DB37/2801.4-2017)表3标准要求;厂区内VOCs浓度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表A.1特别排放限值要求。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浓度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3、选用低噪声设备并合理布局,采取减振、隔声等措施,厂界噪声确保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4、项目固体废物需做到综合利用合理处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执行《中华人民**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的相关要求,参照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危险废物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 | ****分局关于****7亿只/年药盒加工项目2026年2月14日通过/****政府官方网站-首页 -政务公开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环境保护-建设项目影响评价 ,进行了公开。 | 无 | 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 电话:0537-****890 电子信箱:ssxhbjspk@ji.****.c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