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科学技术馆与深圳科学馆一体化运营管理项目合同公示

发布时间: 2026年03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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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馆与**科学馆一体化运营管理项目项目合同变更征求意见公示

依据《****市政府采购中心关于****政府采购合同备案管理工作的通知》有关规定,********技术馆与**科学馆一体化运营管理项目项目合同部分条款进行变更,现将有关情况向社会大众征求意见:

采购项目名称:****技术馆与**科学馆一体化运营管理项目

合同金额(元):****5847.52

中标供应商:牵头单位:中青旅博汇(北****公司,联合体成****集团****公司)

变更内容描述:(包括变更事项、变更金额、原合同要求等)

1. 变更事项:对主合同第八条(付款期限及方式)及附件中关于“场馆维护费”的支付路径进行补充约定。
2. 原合同要求:根据主合同约定,所有运营管理服务费(包括固定金额和弹性支出)均由甲方支付至联合体牵头方(乙方一),再由联合体内部进行资金分配。
3. 拟变更内容:三方协商一致,签订补充协议。对于主合同项下经甲方审批确认应由“场馆维护费”列支的款项,在满足原合同约定的付款条件后,甲方可将相关款项直接支付给联合体成员中具体负责物业及场馆维护工作的乙方****集团****公司)。乙方二须向甲方开具合规的发票。
4. 其他约定:
﹒ 本次变更不改变主合同约定的“场馆维护费”的定义、适用范围、申请审批流程及绩效考核标准。
﹒ 本次变更不改变联合体各方(乙方一与乙方二)依据主合同应承担的连带责任及相关权利义务。乙方一作为联合体牵头方,仍对项目整体履约负总责。

变更的理由及相关说明:

1. 优化支付流程,提升运营效率:根据主合同,乙方二(深业物业)作为联合体成员,直接负责场馆维护的具体执行工作。将“场馆维护费”直接支付给乙方二,能够减少资金流转中间环节,确保维护资金更快速、精准地直达执行层面,保障场馆维护工作的及时性与连续性,符合项目高效运营的客观需要。
2. 确保专款专用,加强资金监管:乙方二作为维护工作的直接责任主体,对维护成本、供应商款项支付等具有最直接的掌控权。由甲方向其直接支付相关费用,有助于实现资金流与业务流的统一,强化资金使用的透明度和可追溯性,更好地落实主合同关于“专款专用”的要求,也便于甲方后续的审计与监督。
3. 基于联合体内部职责分工的优化调整:此次变更是对原合同履行方式的一次优化,是基于联合体双方(乙方一与乙方二)明确的内部分工而进行的适应性调整。该调整获得联合体双方的一致认可,符合联合体**的基本法律原则,不属于合同核心条款变更。

征求意见期限:从2026年03月21日至2026年03月27日(公示时间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采购人:****

地址:**区光辉大道8号

传真:

合同备案机构:深****保障中心

地址:**市**区景**路9号财政大厦附楼

联系电话:0755-****8546

备注: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于公示之日起至期满之日止以实名书面方式(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将意见反馈至采购人和深****保障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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