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2026年牛肉外销项目实施主体
遴选公告
为进一步拓展**牛肉外销市场,促进肉牛产业从养殖向屠宰、分割、加工、销售全链条方向发展,助力农民增收,按照《****办公室 ****办公室关于印发的通知》(隆党办发〔2026〕1号)、《**县2026年牛肉外销项目实施方案》要求,结合实际,现就公开遴选2026年牛肉外销项目实施主体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实施内容
支持**县内经营主体收购县内养殖企业、**社、家庭农场、村集体经济组织、大户和农户饲养的肉牛,经县内定点屠宰、分割和初加工后,直接向县外经销商、农批市场、商超、餐饮企业、零售门店、企事业单位等销售。全县遴选项目实施主体5家,力争全年销售**牛肉100万公斤以上。要求经营主体收购的肉牛必须持有**县《动物检疫证明(动物B)》和收购活牛付款凭证,且收购农户饲养肉牛占比不低于40%。销售牛肉产品必须持有**县《动物检疫证明(产品)》《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银行交易凭证,且销售发票中产品数量、金额、购买方信息须同《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银行交易凭证信息一致。通过多种渠道拓宽我县牛肉外销渠道,提升六**牛肉(**产区)的品牌知名度和影响力,增加市场销售量,带动农民增收。
二、项目补贴政策
按照“先实施、后补助”方式,对经营主体收购县内养殖主体和农户饲养的肉牛,经县内定点屠宰后,累计向县外销售牛肉20吨以上的,符合相关要求的,按照牛肉销售量补贴5元/公斤,最高补贴不超过100万元/家。销售量核算限期为项目建设管理协议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11月30日。对于列入2026年“**有礼”直营店项目、牛肉体验店项目销售额核算的牛肉销量,不得列入本项目牛肉销量核算并重复享受补贴。根据项目资金总量和遴选确定的实施主体数量,实行补贴资金总量控制、分批次分主体验收补贴的办法,资料齐全、验收合格的实施主体,先到先补,资金补完为止。
三、遴选主体要求
(一)申报条件。项目申报主体须为**县内注册的农业企业、**社、家****公司,具备独立法人资质,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中有肉牛养殖、收购、贩运及肉品营销业务;征信良好,无违法违规记录,联农带农机制健全;具有一定的经济实力、市场销售经验和销售渠道,有专兼职营销人员;具备从事肉牛贩运、分割、初加工和冷藏运输的必要设施设备。
(二)申报材料。申报主体须提供企业资质(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开户行许可证复印件)、《**县2026年牛肉外销项目申报表》(附件1)、《项目申报主体征求意见表》(附件2),申报材料一式两份。
四、遴选程序
****政府网站、****中心公众号发布遴选公告,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符合条件的经营主体自愿申报。县农业农村局****小组,对申报主体进行实地考察和综合评分,按赋分高低确定拟定项目实施主体名单,经公示无异议后,报局党组会审定后,确定为项目实施主体。
五、申报时限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开始申报,至2026年4月10日18:00截止,逾期不予受理。所有申报材料于4月10日前递交**县休闲****服务中心办公室。
联系人:张维新、田德成
联系电话:0954-****377
附件:1. **县2026年牛肉外销项目申报表.docx
2. **县2026年牛肉外销项目申报主体征求意见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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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