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财务管理,强化财务与食堂收支监督,依据教育系统内部审计及财务管理制度要求,我校拟通过公开比选方式,择优选取具备相应资质的第三方审计机构,承担2025年度学校财务收支及食堂收支情况专项审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第一部分 比选邀请函
****2025年度财务收支及食堂收支情况专项审计项目已由****党委会议研究批准采购,项目业主为****,最高投标限价:33000.00元,响应报价不得高于(可等于)此预算限额,否则将作为投标无效处理。目前已具备采购条件,现邀请你单位参加****2025年度财务收支及食堂收支情况专项审计项目比选活动,具体要求详见比选文件的第三部分。
比选时间:2026年3月31日10:00;
比选地点:****文德楼会议室。
如有疑问请前往以下地址咨询或电话联系:
地址:**市景兴路1号
联系人:王福
电话:138****7556
第二部分 项目概况及比选内容
一、项目概况
1、采购人:****;
2、项目名称:****2025年度财务收支及食堂收支情况专项审计;
3、项目实施地点:**市(实际工作内容及工作地点以采购人实际委托为准);
4、最高投标限价:33000.00元,响应报价不得高于(可等于)此预算限额,否则将作为投标无效处理;
5、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60个日历天内完工并出具符合采购人需求的成果文件。
二、采购内容:
****2025年度财务收支及食堂收支情况专项审计。
1.对****2025年度财务收支情况进行专项审计。
2.对****2025年度食堂收支情况进行专项审计。
第三部分 响应要求
一、供应商的有关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及《****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的要求: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国境内依法注册并有效存续的独立法人企业或其他组织,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4年度或2025年度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相关财务情况说明;(注:成立不满1年的,提供自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相关财务情况说明);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证明材料或书面承诺书;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并提供2025年至今任意三个月缴纳税收及社会保障资金的凭证。投标人成立不足3个月的,按实际成立至今的月份提供缴纳证明材料;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书面承诺书,声明中包含本次采购的项目名称;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信用要求:
2.1供应商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址:http://zxgk.****.cn/shixin/)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未被信用中国(网址:https://www.****.cn/)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或“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网(网址:http://www.****.cn/)列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
3、其他:
3.1本次比选活动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次比选活动。
3.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不执行。
3.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二、响应文件的编制要求标书代写
1、响应文件正本壹份,副本贰份;标书代写
2、响应文件的所有组成资料均应遵守签署规定(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在有签署要求的地方签署);标书代写
3、响应文件应用不褪色的墨水填写或打印;标书代写
4、响应文件应盖章、密封;标书代写
5、响应文件为单面打印,且必须逐页加盖公章。标书代写
三、响应要求
1、响应报价应含有完成服务的所有费用。即报价为供应商针对本次比选活动提出的各项支付金额的总和。
2、付款方式:合同签订时约定。
四、比选评审的标准和方法
1、评审标准:按照学校比选方案进行,根据价格(30%)、资质(30%)、
商务(40%)三部分材料进行打分,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中选人。
2、评审方法:比选小组由采购人及本单位监管人员在本单位内抽取、组建,比选小组至少应由3人及以上单数组成,对响应文件进行评审。标书代写
3、相关时间节点、地点
3.1提交响应文件的时间:2026年3月30日上午10:00止。地点:****(王福138****7556)。标书代写
3.2评审时间:2026年3月31日上午10:00开始。地点:****文德楼四楼会议室。
3.3异议期:对评审结果有异议的,在评审结果后3个工作日内提出。地点:****。
3.4与中选人签订合同时间:确定中选人后5个工作日内。地点:****(**市景兴路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