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远市稻乡水稻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

审批
黑龙江-佳木斯-抚远市
发布时间: 2026年03月22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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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相对人名称 **市稻乡******社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法定代表人 王广
行政许可决定文书名称 关于**市稻乡******社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的批复
行政许可决定文书号 佳抚环审〔2026〕4号
许可类别 普通
许可证书名称
许可内容 (一)废水污染防治。无生产废水产生,生活污水排入防渗厕所,定期清掏,外运堆肥。 (二)废气污染防治。原粮装卸过程通过设置临时围挡,减小装卸高度等措施进行降尘,粉尘排放量约减少80%。输送过程采用封闭输送带进行输送,减少粉尘的产生。原粮筛选过程中粉尘,采用密闭式滚筒筛。原粮烘干过程中烘干塔塔体两侧排气孔设置折流挡板,塔顶排气孔设滤尘网,除尘效率可达70%,有效阻止粉尘无组织排放。热风炉废气经布袋除尘器(除尘效率99.6%)除尘后,经15m高烟囱高空排放。 (三)噪声污染防治。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隔声、减振等措施,热风炉房及生物质颗粒生产车间厂房密闭等措施,厂界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1类标准限值要求。 (四)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热风炉除尘系统收尘、热风炉炉渣、筛分清选工段杂质装袋后统一收集暂存于灰渣仓中,定期外售综合利用。废布袋厂家更换时回收带走。 (五)工程建设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工程竣工后,建设单位必须按规定程序对配套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运行。 (六)该项目由**市**生态****执法大队负责项目施工期间的环境保护监督管理工作。
许可机关 ****环境局
许可决**期 2026/03/19
许可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0800MB1D61958J
数据来源单位 ****环境局
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0800MB1D61958J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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