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强洁环保工程有限公司声屏障钢立柱及吸声板生产加工项目

审批
河南-南阳-社旗县
发布时间: 2026年03月22日
项目详情
下文中****为隐藏内容,仅对千里马会员开放,如需查看完整内容请 或 拨打咨询热线: 400-688-2000
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建设单位名称: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建设单位机构代码: 建设单位法人: 建设单位联系人: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 建设单位详细地址:
****
914********8207536王慧
陈正**省**市**县
**县产业集聚区纬三路与**路交叉口东北角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项目代码: 项目类型: 建设性质: 行业类别(分类管理名录):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 工程性质: 建设地点: 中心坐标: ****机关: 环评文件类型: 环评批复时间: 环评审批文号: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排污许可批准时间: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项目实际环保投资(万元): 运营单位名称: 运营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代码: 验收监测单位: 验收监测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竣工时间: 调试起始时间: 调试结束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起始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形式: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声屏障钢立柱及吸声板生产加工项目****
2021版本:27--056-砖瓦、石材等建筑材料制造 303C3591-C3591-环境保护专用设备制造
**省**市**县
经度:112.943022 纬度: 33.025917****环境局**分局
2025-06-19
宛环社审〔2025〕09号914********8207536001X
2025-12-195000
33.5****
914********8207536****
914********8207536**誉达****公司
****1300MA9FY8GD2G2025-11-07
2026-02-032026-03-03
https://enw1s.****.com/sl/376sjj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扩建扩建
规模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声屏障的钢立柱:在声屏障钢立柱焊接工序后增加磷化、水洗、喷塑及烘干工序,原产能不变。 吸声板:6万平方米/年声屏障的钢立柱:在声屏障钢立柱焊接工序后增加磷化、水洗、喷塑及烘干工序,原产能不变。 吸声板:6万平方米/年
生产工艺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声屏障的钢立柱:磷化--水洗--喷塑--烘干, 吸声板:原料--上料--搅拌--摸具组成--烘干固化--脱膜--包装--成品。声屏障的钢立柱:磷化--水洗--喷塑--烘干, 吸声板:原料--上料--搅拌--摸具组成--烘干固化--脱膜--包装--成品。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废水:厂区出入口车辆冲洗装置用水经地表沉淀池(5m3)收集后回用,不外排。声屏障钢立柱项目磷化水洗工序用水不外排。生活污水依托厂区原有化粪池(1座10m3)处理。 废气:声屏障钢立柱项目:喷塑工序:喷塑设备自带滤芯除尘装置+袋式除尘器+15m 高排气筒(DA001)处理后有组织排放;烘干固化工序(声屏障钢立柱):烘干固化设备加热装置是天然气经低氮燃烧后产生热源,天然气燃烧废气与成品烘干固化过程中产生的废气二者一并由抽风装置+两级活性炭吸附废气处理装置+15m 排气筒(DA002)处理后进行有组织排放。 吸声板项目:上料搅拌工序、模具组成工序及烘干固化工序三个工序产生的废气一并经集气装置收集后进入 1 套 UV 光催化氧化+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最终由 1 根15m 排气筒高空排放(DA003)。车辆运输扬尘在厂区出入口设置车辆冲洗装置,对出入车辆进行冲洗,且厂区地面均采用水泥硬化处理,厂区道路安排人定期洒水清扫,同时加强管理,要求车辆在厂区减速慢行等。 (3)噪声:营运期噪声主要为设备运行时产生的机械噪声,主要采用减振垫、隔声罩等降噪措施。 一般工业固废:车间内设1座 10m2 一般固废暂存区,一般固废分类收集后定期外售或交由厂家回收处理;生活垃圾运至垃圾中转站。危险废物:车间内设置 1 座 10m2 的危废暂存间,厂区危险废物分类收集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废水:厂区出入口车辆冲洗装置用水经地表沉淀池(5m3)收集后回用,不外排。声屏障钢立柱项目磷化水洗工序用水不外排。生活污水依托厂区原有化粪池(1座10m3)处理。 废气:声屏障钢立柱项目:喷塑工序:喷塑设备自带滤芯除尘装置+袋式除尘器+15m 高排气筒(DA001)处理后有组织排放;烘干固化工序(声屏障钢立柱):烘干固化设备加热装置是天然气经低氮燃烧后产生热源,天然气燃烧废气与成品烘干固化过程中产生的废气二者一并由抽风装置+两级活性炭吸附废气处理装置+15m 排气筒(DA002)处理后进行有组织排放。 吸声板项目:上料搅拌工序、模具组成工序及烘干固化工序三个工序产生的废气一并经集气装置收集后进入 1 套 UV 光催化氧化+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最终由 1 根15m 排气筒高空排放(DA003)。车辆运输扬尘在厂区出入口设置车辆冲洗装置,对出入车辆进行冲洗,且厂区地面均采用水泥硬化处理,厂区道路安排人定期洒水清扫,同时加强管理,要求车辆在厂区减速慢行等。 (3)噪声:营运期噪声主要为设备运行时产生的机械噪声,主要采用减振垫、隔声罩等降噪措施。 一般工业固废:车间内设1座 10m2 一般固废暂存区,一般固废分类收集后定期外售或交由厂家回收处理;生活垃圾运至垃圾中转站。危险废物:车间内设置 1 座 10m2 的危废暂存间,厂区危险废物分类收集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
废气:公司未设立食堂。
其他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3、污染物排放量
污染物 现有工程(已建成的) 本工程(本期建设的) 总体工程 总体工程(现有工程+本工程) 排放方式 实际排放量 实际排放量 许可排放量 “以新带老”削减量 区域平衡替代本工程削减量 实际排放总量 排放增减量 废水 水量 (万吨/年) COD(吨/年) 氨氮(吨/年) 总磷(吨/年) 总氮(吨/年) 废气 气量 (万立方米/年) 二氧化硫(吨/年) 氮氧化物(吨/年) 颗粒物(吨/年) 挥发性有机物(吨/年)
0 0 0 0 0 0 0
0.024 0.004 0 0 0 0.028 0.004
0.0024 0.0004 0 0 0 0.003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
0.9946 0.0108 0 0 0 1.005 0.011 /
0.0217 0.0429 0 0 0 0.065 0.043 /
0.241 0.131 0 0 0 0.372 0.131 /
0 0.4721 0 0 0 0.472 0.472 /
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化粪池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GB8978-1996)表 4 三 级标准(COD≤500mg/L) ****处理厂 进水水质标准 (COD≤450mg/L 、氨氮 ≤40mg/L) 依托厂区原有化粪池 验收检测期间,企业化粪池出口各污染因子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GB8978-1996)表 4 三 级标准(COD≤500mg/L) ****处理厂 进水水质标准 (COD≤450mg/L 、氨氮 ≤40mg/L)水质指标。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声屏障钢立柱喷塑设施配套袋式除尘器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 准》(GB16297-1996)表 2(颗粒物≤120mg/m3)及 《**省重污染天气通用 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 术指南(2024 年修订版)》 通用行业涉 PM 排放限值 (PM≤10 mg/m3 的标准) 声屏障钢立柱喷塑设施粉尘经设备自带滤芯除尘装置+袋式除尘器+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 验收检测期间,声屏障钢立柱喷塑设施粉尘有组织排放口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 准》(GB16297-1996)表 2(颗粒物≤120mg/m3)及 《**省重污染天气通用 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 术指南(2024 年修订版)》 通用行业涉 PM 排放限值 (PM≤10 mg/m3 的标准),所以本次竣工验收项目此排放口排放达标。
2 声屏障钢立柱烘干固化工序废气治理设施 《工业涂装工序挥发性有 机物排放标准》 (DB41/1951-2020)(非 甲烷总烃≤50mg/m3 )及 《关于全省开展工业企业 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工 作中排放建议值的通知》 (豫环攻坚办〔2017〕162 号)(非甲烷总烃 ≤80mg/m3 )、《重污染天 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 制定技术指南(2020 年修 订版)》(环办大气函 〔2020〕340 号)工业涂 装绩效分级指标A 级企业 NMHC 20-30mg/m3 的标 准。 声屏障钢立柱烘干固化工序废气经声屏障钢立柱烘干固化工序废气+两级活性炭 吸附废气处理装置 +15m 排气筒(DA002)有组织排放。 验收检测期间,声屏障钢立柱烘干固化工序废气有组织排放浓度满足《工业涂装工序挥发性有 机物排放标准》 (DB41/1951-2020)(非 甲烷总烃≤50mg/m3 )及 《关于全省开展工业企业 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工 作中排放建议值的通知》 (豫环攻坚办〔2017〕162 号)(非甲烷总烃 ≤80mg/m3 )、《重污染天 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 制定技术指南(2020 年修 订版)》(环办大气函 〔2020〕340 号)工业涂 装绩效分级指标A 级企业 NMHC 20-30mg/m3 的排放标 准。
3 吸声板项目废气治理设施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 准》(GB16297-1996)表 2 标准(15m排气筒非甲 烷总烃≤120mg/m3)及《关 于全省开展工业企业挥发 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工作中 排放建议值的通知》(豫 环攻坚办〔2017〕162 号) (有机废气排放口非甲烷 总烃≤80mg/m3)、《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 放标准》 (DB41/1066-2020)(颗粒 物≤30mg/m3 、二氧化硫 ≤200mg/m3 、氮氧化物 ≤300mg/m3)及《**省重 污染天气通用行业应急减 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 (2024 年修订版)》(豫 环办〔2024〕72 号)的“涉 锅炉/炉窑排放差异化管 控要求”绩效分级指标 A 级-干燥炉排放标准(颗粒 物≤10mg/m3 、二氧化硫 ≤35mg/m3 、氮氧化物≤50mg/m3)。 烘干固化废气经集气 装置收集后进入 1 套 UV 光催化氧化+两级 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 最终由 1 根 15m 排气 筒高空排放,上料、搅拌废气经管道 收集后和烘干固化废 气一并处理,天然气燃烧废气经低 氮燃烧后同烘干固化 废气一起由 1 根 15m 排气筒排放。 验收检测期间,吸声板项目废气治理设施有组织排放口废气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 准》(GB16297-1996)表 2 标准(15m排气筒非甲 烷总烃≤120mg/m3)及《关 于全省开展工业企业挥发 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工作中 排放建议值的通知》(豫 环攻坚办〔2017〕162 号) (有机废气排放口非甲烷 总烃≤80mg/m3)、《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 放标准》 (DB41/1066-2020)(颗粒 物≤30mg/m3 、二氧化硫 ≤200mg/m3 、氮氧化物 ≤300mg/m3)及《**省重 污染天气通用行业应急减 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 (2024 年修订版)》(豫 环办〔2024〕72 号)的“涉 锅炉/炉窑排放差异化管 控要求”绩效分级指标 A 级-干燥炉排放标准(颗粒 物≤10mg/m3 、二氧化硫 ≤35mg/m3 、氮氧化物≤50mg/m3)。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选用低噪声设备、隔声、减振 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 噪声排放标准》 (GB12348-2008)2 类标 准要求 选用低噪声设备、隔声、减振 验收检测期间,项目厂界昼间噪声检测值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 噪声排放标准》 (GB12348-2008)2 类标 准要求。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1 垃圾桶若干,一般固废暂存间10m2,危险废物暂存间10m2。 垃圾桶若干,一般固废暂存间10m2,危险废物暂存间10m2。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表7 风险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生活污水依托厂区原有化粪池处理生活污水依托厂区原有化粪池处理
/
环保搬迁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区域削减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功能置换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其他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地表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地下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环境空气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土壤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海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敏感点噪声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
/
/
/
/
/
7、验收结论
序号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有关规定,请核实该项目是否存在下列情形:
1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2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3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4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5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6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7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8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9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不存在上述情况
验收结论 合格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400-688-2000
欢迎来电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