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清包料高效循环利用项目节能验收的公示
根据《**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验收管理办法(试行)》(鲁发改环资〔2024〕657 号)相关规定,****已完成清包料高效循环利用项目节能验收工作,现将验收相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自公示发布之日起计算)。
一、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清包料高效循环利用项目
建设单位:****
项目概况:本项目建设内容、规模及建设地点均按照可研设计及备案批复要求实施,无变动调整,已完成工程设计全部建设内容,无节能整改相关问题。
二、节能验收依据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和碳排放评价办法》****委员会令 2025 年第 31 号)
《**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和碳排放评价实施办法》(鲁发改环资〔2025〕761 号)
《**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验收管理办法(试行)》(鲁发改环资〔2024〕657 号)
项目可研设计文件、备案批复文件及《不单独进行节能审查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能耗说明和节能承诺》
三、节能验收主要情况
本次验收由建设单位组织专家组,通过资料查验 + 现场核验相结合的方式开展,对项目建设方案、生产工艺、用能设备、节能技术与管理措施、能源计量器具配置及综合能源消费量等核心内容进行全面核查,主要情况如下:
建设方案与生产工艺:实际建设与可研设计一致,平面布置科学,生产及用能工艺按设计实施,符合节能验收要求。
主要用能设备:设备种类、规格、数量与设计及备案文件一致,能效指标达标,未使用国家及地方明令淘汰的工艺和设备。
节能技术与管理:节能技术手段、管理措施与设计方案一致,企业已建立健全节能管理制度,用能统计台账完善,责任落实到位。
能源计量器具:计量器具选型、配置与设计一致,覆盖全部主要用能环节,满足能源计量、统计及管理需求。
综合能源消费量:根据试生产数据核算,项目达产年综合能源消费量预计为40.23万kWh,虽略高于《节能承诺》中的设计值(39.80万kWh),但偏差仅为1.08%,考虑到试生产期间的不稳定因素,该偏差在合理范围内,符合要求。
四、节能验收结论
专家组经综合评议,认为本项目符合《**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验收管理办法(试行)》中关于不单独进行节能审查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节能验收全部要求,一致同意项目通过节能验收,验收结论为合格。
五、节能工作后续建议
持续深挖生产全流程节能潜力,常态化开展工艺、设备升级改造,优化能源利用结构。
细化设备能效提升专项计划,明确实施节点与责任分工,建立工作台账,做好资料归档。
六、异议反馈方式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或个人对本项目节能验收结果有异议的,可通过书面形式、电话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提出,异议需注明真实姓名、联系电话及相关佐证材料,逾期不予受理。
建设单位:****
联系电话:130****9739
通讯地址:**省**市**市铝电大厦13楼
公示日期:2026年3月22日
建设单位:****
建设地点:**省/**市/**县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