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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煤矸石**化利用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煤矸石**化利用项目
建设地点:**省**市**县六龙镇坝子村箐脚组
建设单位:****
建设内容:项目总投资800万元,总占地面积为30000m2,建设内容包括洗选车间、原料大棚、含硫煤矸石库房、末煤库房、硫精砂库房、尾渣库房、污水处理设施、生产办公室、办公生活区及其他辅助工程和环保工程等。项目建设1条煤矸石提硫生产线,年处理27.5万吨煤矸石
公示时间:自公示之日起20个工作日
联系人:郝工
联系电话:189****3695
邮箱:****@qq.com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