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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关于〈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金堆**供热锅炉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包括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金堆**供热锅炉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省**市**区金堆镇
建设单位:****
建设内容:****投资3357.07万元,对原有金堆**供热项目进行技术改造,拆除原有的两台35t/h燃煤锅炉及相关附属设施,建设两台40t/h燃气蒸汽锅炉及相关配套设施。项目建成后由金****公司****公司负责运行。
公示时间:2026年3月22日至2026年4月20日(20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189****7086,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公示内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验收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