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 ****
项目名称: ****中心建设项目(施工)
发布日期:
联系人: 李翠翠
联系电话: 158****0856
截止时间:标书代写
****中心建设项目-内墙抹灰和地坪劳务分包进行公开招标。
本工程项目已批准建设,建设资金已落实,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邀请你单位参加 ****中心建设项目-内墙抹灰和地坪劳务分包 投标。
1、建设地点:41团草湖镇。
2、发包方式:内墙抹灰和地坪劳务分包施工。
3、招标范围:详见招标工程量清单。
4、工程范围: ****中心建设项目-内墙抹灰和地坪劳务分包施工(详见工程量清单)。
5、标段划分:本项目内墙抹灰和地坪劳务分包划分为一个标段。
具体开工日期以项目部下达的施工进度计划为准。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资质要求:在第十一师国有企业招标采购平台合格供应商名录库中,具备有效资质。
2、业绩要求:近三年承揽过类似工程的施工;
3、其他要求:有良好的信誉,无不良记录;可以优先考虑;
4、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必须已被录入第十一师国有企业招标采购平台合格名录库中。
5、投标人的进场人员均为自有人员。
6、评标专家费由中标人承担。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根据第十一师国有企业招标采购平台(http://xbjgjc.cn)发布的招标公告要求进行报名并下载招标文件,未按本项目招标文件获取途径领购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根据第十一师国有企业招标采购平台发布的时间为准,开标地点为:第十一师国有企业招标采购平台。标书代写
2、逾期送达或者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投标人在投****银行到账时间为准),应按照招标文件中投标人须知的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并至少提前1日将汇款截图发送联系人,予以确认是否参加投标。
报价人在报价有效期内撤回其报价单,未参加报价的,未能完成报价流程的视为报价无效;投标人IP地址与其他供应商相同的视为串标,记入黑名单,3个月内****集团相关项目。
招 标 人:****
地 址:41团草湖镇
电子邮箱:****@qq.com
联 系 人:李翠翠
联系电话:158****08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