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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及《**省临时用地管理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经****审查,2026年3月4日,由******公司申请办理的G78汕昆高速/G80广昆高速石林至**段(改扩建)工程(阳宗汤池境内)第一批临时用地获批。
该项目临时使用土地11.7998公顷,临时用地使用期限为3年8个月(自2026年3月4日至2029年11月3日),临时用地主要用途为弃土(渣)场、农用地表土剥离堆放场、施工便道、材料堆场、钢筋加工场、临时生活用房、拌合站。
用地单位应严格按照批准的用途使用,不得修建永久性设施;履行临时用地到期后的复垦还地义务,接受各级自然**主管部门的监督和检查。
监督单位:****、****建设局
违法违规举报电话:0871-****1715、0871-****48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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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