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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定自然资规告字[2026]002号
****政府批准,****决定公开挂牌出让3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3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基本情况及规划指标要求:
单位:平方米/亩、万元
| 序号 |
宗地 编号 |
宗地 位置 |
出让宗地面积 |
土地用途 |
规划指标 |
出让年限 |
竞买保证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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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绿地率 |
|||||||
| 1 |
****008号 |
**县国道南大街东侧、兴达**侧 |
13415.75平方米/20.12亩 |
工业用地 |
≥1.3 |
≥30% |
≦20% |
50年 |
378 |
| 2 |
****009号 |
**县兴达**侧 |
19654.25平方米/29.48 |
工业用地 |
≥1.3 |
≥30% |
≦20% |
50年 |
553 |
| 3 |
****010 |
**县兴泰**侧 |
14450平方米/21.67亩 |
工业用地 |
≥1.3 |
≥30%,≦50% |
≦20% |
50年 |
813 |
(一)上述3宗土地按照“标准地”进行出让,其他规划指标详见《建设项目规划条件》。2、开发区已完成节能评估、水土保持区域评估、考古调查、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压覆重要矿产**评估、气候可行性论证、规划水**论证、地震安全性评价等区域评估。3、固定资产投资强度≥300万元/亩。4、亩均税收≥20万元/亩,且不低于我县最低纳税标准。5、开发区产业准入类别:食品加工、先进制造、生物医药健康、新能源与智能电网装备、新材料、信息技术、节能环保等产业。6、能耗标准和环保标准按我县“标准地”控制标准执行。
(二)其他有关事宜:根据县文广旅局《关于基本建设考古工作的反馈意见》:“**开发区2021年9月已做考古勘探报告。根据省市文物主管部门的意见,建议开发区内所有项目施工过程中如发现文化遗存或与其相关的情况,应立即停工并保护好现场,第一时间上报文物行政部门,确保古文化遗存的保护处置工作”。****开发区范围内,拟按县文广旅局上述意见执行。
二、竞买人资格要求及其他要求
中华人民**国境内外的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单独申请,也可联合申请。报名时提供有效的书面证明文件。
以下情况禁止参加报名竞买:①因企业原因造成土地闲置一年以上的且未查处整改完成的;②竞买人存在欠缴土地出让价款行为的;③竞买人存在囤地炒地、土地开发规模超过实际开发能力以及不履行土地使用合同的;④存在伪造公文骗取用地和非法倒卖土地等犯罪行为的;⑤存在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等违法行为的。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公开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公开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26年3月12日至2026年4月8日,****交易中心获取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26年3月12日至2026年4月8日,****交易中心交易受理科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6年4月8日15时。标书代写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将在2026年4月8日17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公开挂牌出让的起始时间为2026年4月1日9时,挂牌截止时间为2026年4月10日15时,地点****交易中心****008号、****009号地块第一开标室;****010号地块第二开标室。标书代写
七、本次公告的最终解释****规划局。
八、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交易中心
联系电话:0312-****336 联 系 人:王女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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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