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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定自然资规告字[2026]003号
****政府批准,****决定公开挂牌出让5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5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基本情况及规划指标要求:
单位:平方米/亩、万元
| 序号 |
宗地 编号 |
宗地 位置 |
出让宗地面积 |
土地用途 |
规划指标 |
出让年限 |
竞买保证金 |
|||
| 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绿地 率 |
建筑高度 |
|||||||
| 1 |
****002号 |
**县国道南大街东侧、槐茂**侧 |
899.07平方米/1.35亩 |
供燃气用地 |
≦1.2 |
≦50% |
≥30% |
/ |
50年 |
55 |
| 2 |
****003号 |
**县****侧 |
2051.86平方米/3.07亩 |
零售商业用地 |
≦3.0 |
≦50% |
≥20% |
≦24米 |
40年 |
375 |
| 3 |
****006 |
****政府南侧 |
897.74平方米/1.35亩 |
商务金融用地 |
≦1.5 |
≦50% |
≥20% |
/ |
40年 |
142 |
| 4 |
****011 |
十五汲村北 |
12586平方米/18.88亩 |
供燃气用地 |
≤1.0 |
≤50% |
≥30% |
/ |
50 |
756 |
| 5 |
****012 |
十五汲村北 |
6119.99平方米/9.18亩 |
供燃气用地 |
≤1.0 |
≤50% |
≥30% |
/ |
50 |
368 |
(一)其他规划指标详见《建设项目规划条件》。
(二)****003号宗地主要用途为零售商业用地,其他商业用地用途依据建设工程规划许可确定。
(三)****012号宗地存在未批先建违法行为,地上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归****公司所有。如其他竞得人竞得该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需与****公司就地上建筑物和其他设施进行协商。
(四)其他有关事宜:
1、****002号根据县文广旅局《关于基本建设考古工作的反馈意见》:“**开发区2021年9月已做考古勘探报告。根据省市文物主管部门的意见,建议开发区内所有项目施工过程中如发现文化遗存或与其相关的情况,应立即停工并保护好现场,第一时间上报文物行政部门,确保古文化遗存的保护处置工作”。
2、****003号、****006号、****011号、****012号根据县文广旅局《关于2025年度第37批次建设用地等4个项目文物遗存核查的意见》:“4个项目宗地位置不涉及目前已知的不可移动文物,我局原则同意。在项目施工前需进行考古调查勘探,请项目建设单位向****旅游局申报审批。”
上述宗地拟按县文广旅局上述意见执行。
二、竞买人资格要求及其他要求
中华人民**国境内外的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单独申请,也可联合申请。报名时提供有效的书面证明文件。
以下情况禁止参加报名竞买:①因企业原因造成土地闲置一年以上的且未查处整改完成的;②竞买人存在欠缴土地出让价款行为的;③竞买人存在囤地炒地、土地开发规模超过实际开发能力以及不履行土地使用合同的;④存在伪造公文骗取用地和非法倒卖土地等犯罪行为的;⑤存在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等违法行为的。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公开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公开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26年3月13日至2026年4月13日,到****获取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26年3月13日至2026年4月13日,到****交易受理科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6年4月13日15时。标书代写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将在2026年4月13日17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公开挂牌出让的起始时间为2026年4月3日9时,挂牌截止时间为2026年4月15日15时,地点为********003号地块第一开标室;****011号、****012号地块第二开标室;****002号、****006号地块第三开标室。标书代写
七、本次公告的最终解释****规划局。
八、本次挂牌时间不含清明节假期。
九、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0312-****336 联 系 人:王女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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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