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中心E**供应商征集公告
平台定位:****中心E**(简称E**)是一个面向集中采购目录外、限额标准以下的综合性货物与服务采购平台。采购人在E**的下单行为属于自行采购范畴。
征集时间:2026年3月16日至3月30日。
(一)货物类供应商
仓储要求:须在**省内拥有稳定仓库。
自有仓库:提供产权证明;
租赁仓库:提供产权证明+有效租赁合同;
1.仓库产权取得或租赁合同签订时间,截至公告结束之日,均须不少于6个月;
2.承诺入围后6个月内不变更备案仓库信息,并提供书面承诺函。
(二)电商类型供应商
1.须取得《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在线数据处理与交易处理业务或互联网信息服务业务);可选择系统对接(旗舰版),通过API推送商品并开设独立店铺;非电商类型供应商适用标准版,手动上架商品。
1.提供前三年内所服务品类的服务能力证明;
2.证明材料包括:合同关键页(首页、采购内容页、签字盖章页、签订时间页)或采购人的履约评价/履约能力证明。
1.平台定位明确,采购方式灵活
E**明确服务于目录外、限额以下的采购需求,属于自行采购范畴,意味着采购人具有较大自主权,但也对供应商的履约稳定性提出了更**求。供应商入围后,实际订单获取将依赖于平台的采购人选择机制。
2.仓储要求严格,强化本地化服务能力
货物类供应商必须在**省内有稳定仓库,且对仓库的取得或租赁时间有明确的时间门槛(不少于6个月),并承诺入围后6个月内不变更。
目的:保障供货的连续性与响应效率,避免“空壳供应商”或临时租赁仓库存货的问题;
影响:对异地供应商或新成立企业形成一定壁垒,有利于已在**布局的实体供应商。
3. 电商与非电商供应商分类管理
①电商类供应商需具备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并可选择API对接,实现商品自动推送,适合具备技术能力和电商运营经验的供应商;
②非电商类供应商采用手动上架方式,门槛相对较低,但运营效率可能受限;
③这种分类方式兼顾了平台的技术扩展性与供应商的多样性。
4. 制造厂商需明确品牌与品目
制造厂商入驻需提供商标注册证,并填写品牌涵盖品目,同时明确不得涉及集采目录,说明E**与集中采购体系在品类上存在清晰边界,避免采购渠道冲突。
5. 服务类供应商强调历史履约能力
服务类供应商需提供近三年内的服务合同或履约评价,重点考察实际服务经验与采购人认可度。这一要求对新成立企业或服务经验不足的供应商构成一定门槛;但合同关键页即可,未要求金额或规模,相对宽松,重在证明“有实际履约经历”。
6. 整体门槛适中,注重合规与稳定性
整体来看,E**此次征集在资质、仓储、经验、承诺等方面均提出明确要求,体现出对供应商稳定性、合规性和履约能力的重视。相较于公开招标,自行采购模式下采购人风险更高,因此入围环节的筛选更为审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