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2026年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
建设项目实施主体遴选公告
按照《****办公室****办公室关于印发的通知》(隆党办发〔2026〕1号)、《**县2026年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项目实施方案》要求,结合实际,现就公开遴选2026年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项目实施主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实施内容
(一)机械冷藏库。以蔬菜(含菌菇)、畜禽肉品、马铃薯种植相对集中的乡镇为重点,计划建设机械冷藏保鲜库(高温库)5座,采用组装式结构。以县内农业企业、家庭农场、农民**社、村集体经济组织为重点,优先支持蔬菜(含菌菇)种植面积大、产业效益好、联农带农机制健全的经营主体。参照《农业农村部农产品冷****委员会》建设,并配套必要的设施设备。
(二)冷藏保鲜运输车。以蔬菜(含菌菇)、畜禽肉品、马铃薯产业为重点,择优支持县内农业企业、家庭农场、农民**社、村集体经济组织,购置冷藏保鲜运输车5辆,优先支持产业规模大、效益好、联农带农机制健全的经营主体。要求车辆必须是2026年新购买,国家正规厂家生产,车辆登记证载明核定冷藏容积20吨以下。车辆须入户在申报主体名下,合格证、完税证明、入户证明、保险等手续齐全,正常开展运营。
二、项目补贴政策
(一)机械冷藏库。采取“先建后补”方式,对经营主体建设机械冷藏库,验收合格后,补贴总投资的30%(100吨冷库补贴不超过15万元/座、200吨冷库补贴不超过20万元/座、500吨冷库补贴不超过35万元/座)。
(二)冷藏保鲜运输车。按照“先购置后补助”方式,对经营主体购置20吨以下冷藏保鲜运输车,符合购置要求,验收合格后,按照购置价格(发票金额)30%补贴,每家经营主体限补1辆。
三、遴选主体要求
(一)申报条件。县内登记注册的农业企业、**社、家庭农场和村集体经济组织,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征信良好,无违法违规记录;从事蔬菜(含菌菇)、畜禽肉品、马铃薯产业,规模较大、效益好、联农带农机制健全;申报建设机械冷藏库的土地性质必须为农村商业用地或建设用地,******局审批同意。
(二)申报资料
1.申报建设冷藏保鲜库需提供:项目建设申请表(附件1)、项目建设用地审批表(附件2)、建设主体资质(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开户行许可证复印件)、从事产业土地流转协议、土地勘测定界技术报告、申报主体征求意见表(附件4),材料一式两份。
2.申报购置冷藏保鲜运输车需提供:项目建设申请表(附件3)、建设主体资质(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开户行许可证复印件)、从事产业土地流转协议、申报主体征求意见表(附件4),材料一式两份。
四、遴选程序
****政府网站、****中心公众号发布遴选公告,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符合条件的主体自愿申报。县农业农村局****小组,从地理位置、土地性质、产业发展、运营管理、联农带农等方面实地勘察和综合评分,按赋分高低确定拟定项目实施主体名单,经公示无异议后,报局党组会议审定后,确定为项目实施主体。
五、申报时限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开始申报,至2026年4月10日18:00截止,逾期不予受理。所有申报材料于4月10日前递交**县休闲****服务中心办公室。
联系人:张维新、田德成
联系电话:0954-****377
附件: 1. **县2026年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项目(机械冷藏库)申请表.docx
2. **县2026年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项目(机械冷藏库)用地审批表.docx
3. **县2026年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项目(冷藏保鲜运输车)申请表.docx
4. **县2026年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项目申报主体征求意见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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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3月19日
**县2026年牛肉外销项目实施主体
遴选公告
为进一步拓展**牛肉外销市场,促进肉牛产业从养殖向屠宰、分割、加工、销售全链条方向发展,助力农民增收,按照《****办公室 ****办公室关于印发的通知》(隆党办发〔2026〕1号)、《**县2026年牛肉外销项目实施方案》要求,结合实际,现就公开遴选2026年牛肉外销项目实施主体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实施内容
支持**县内经营主体收购县内养殖企业、**社、家庭农场、村集体经济组织、大户和农户饲养的肉牛,经县内定点屠宰、分割和初加工后,直接向县外经销商、农批市场、商超、餐饮企业、零售门店、企事业单位等销售。全县遴选项目实施主体5家,力争全年销售**牛肉100万公斤以上。要求经营主体收购的肉牛必须持有**县《动物检疫证明(动物B)》和收购活牛付款凭证,且收购农户饲养肉牛占比不低于40%。销售牛肉产品必须持有**县《动物检疫证明(产品)》《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银行交易凭证,且销售发票中产品数量、金额、购买方信息须同《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银行交易凭证信息一致。通过多种渠道拓宽我县牛肉外销渠道,提升六**牛肉(**产区)的品牌知名度和影响力,增加市场销售量,带动农民增收。
二、项目补贴政策
按照“先实施、后补助”方式,对经营主体收购县内养殖主体和农户饲养的肉牛,经县内定点屠宰后,累计向县外销售牛肉20吨以上的,符合相关要求的,按照牛肉销售量补贴5元/公斤,最高补贴不超过100万元/家。销售量核算限期为项目建设管理协议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11月30日。对于列入2026年“**有礼”直营店项目、牛肉体验店项目销售额核算的牛肉销量,不得列入本项目牛肉销量核算并重复享受补贴。根据项目资金总量和遴选确定的实施主体数量,实行补贴资金总量控制、分批次分主体验收补贴的办法,资料齐全、验收合格的实施主体,先到先补,资金补完为止。
三、遴选主体要求
(一)申报条件。项目申报主体须为**县内注册的农业企业、**社、家****公司,具备独立法人资质,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中有肉牛养殖、收购、贩运及肉品营销业务;征信良好,无违法违规记录,联农带农机制健全;具有一定的经济实力、市场销售经验和销售渠道,有专兼职营销人员;具备从事肉牛贩运、分割、初加工和冷藏运输的必要设施设备。
(二)申报材料。申报主体须提供企业资质(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开户行许可证复印件)、《**县2026年牛肉外销项目申报表》(附件1)、《项目申报主体征求意见表》(附件2),申报材料一式两份。
四、遴选程序
****政府网站、****中心公众号发布遴选公告,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符合条件的经营主体自愿申报。县农业农村局****小组,对申报主体进行实地考察和综合评分,按赋分高低确定拟定项目实施主体名单,经公示无异议后,报局党组会审定后,确定为项目实施主体。
五、申报时限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开始申报,至2026年4月10日18:00截止,逾期不予受理。所有申报材料于4月10日前递交**县休闲****服务中心办公室。
联系人:张维新、田德成
联系电话:0954-****377
附件:1. **县2026年牛肉外销项目申报表.docx
2. **县2026年牛肉外销项目申报主体征求意见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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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3月19日
2026年“**有礼”****直营店
实施主体遴选公告
为不断增强六**(**)名优特色农副产品品牌知名度和影响力,打造“**有礼”县域公用品牌,拓展市场销售渠道,助力特色优势产业高质量发展,按照《****办公室****办公室关于印发的通知》(隆党办发〔2026〕1号)、《**县现代农业产业园项目建设方案(2025-2027年)》要求,结合实际,现就公开遴选2026年“**有礼”****直营店实施主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实施内容
(一)建设要求
在县内外**“**有礼”****直营店7家,其中利用闽宁项目资金或常态化帮扶资金补贴建设5家,现代农业产业园项目资金补贴建设2家。优先支持在国内大中城市繁华街****直营店,要求店铺经营面积60平方米以上,布局产品贮藏区、展示区和销售区,购置必要的设施设备,按照统一风格自主设计装修,悬挂冠名“**有礼—****市**县****直营店”的门头标识牌,授予“**有礼”门店顺序号。直营店主营产品须为**牛肉、冷凉蔬菜、中药材、马铃薯、杂粮面、香醋、胡麻油、蜂蜜、粉丝、沙棘饮品等特色农副产品,以及**书画、剪纸、砖雕、泥塑、手工制作等文创类产品。采取实地勘验和资料检查相结合方式验收,要求直营店投入(统计汇总、采购发票、交易凭证、大额采购合同)、产品购进(统计汇总、购进发票、交易凭证、大额采购合同)、产品销售(统计汇总、销售发票、交易凭证、大额销售合同、零星销售台账)等佐证资料齐全,对于销****直营店还必须提供相关检疫票证。
(二)补贴标准
1.闽宁项目资金或常态化****直营店。采取“先建后补”方式,对按照统一门店标准建设,经营面积60平方米以上,总投资50万元以上,销售**县农副产品、文创产品金额80万元以上(文创产品销售额占比不超过20%),验收合格后,补贴20万元/家。对于列入2026年牛肉外销项目、牛肉体验店项目核算的牛肉销售额,不得列入本项目核算。直营店补贴资金由闽宁项目资金或常态化帮扶资金解决,具体依据后续项目下达情况确定。
2.现代农业产业园****直营店。采取“先建后补”方式,对按照统一门店标准建设,经营面积60平方米以上,总投资50万元以上,销售**县农副产品金额80万元以上,验收合格后,补贴销售额的20%,最高补贴不超过25万元/个。对于列入2026年牛肉外销项目、牛肉体验店项目核算的牛肉销售额,不得列入本项目核算。直营店补贴资金由现代农业产业园项目(中央财政支农资金)解决,具体待2026年产业园项目下达后确定。
二、遴选主体要求
(一)申报条件。县内外企业经营主体、个体均可申报。申报主体为企业、**社、家庭农场、销售中介及个体工商户的,须具备独立法人资质,营业执照、银行开户许可证等证照齐全,征信良好,无违法违规记录;申报主体为个体公民的,须征信良好,无违法违规记录;具有一定的经济实力、市场销售经验和销售渠道,有专职营销人员。被评定为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科技型企业的可优先进行申报扶持。
(二)申报材料。需提供企业资质(申报主体提供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开户行许可证复印件;申报人为个体公民的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有礼”****直营店申报表》(附件1)、申报主体(个体)征求意见表(附件2),****直营店位置和店面图片,所有申报材料一式两份。
三、遴选程序
****政府网站、****中心公众号发布遴选公告,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符合条件的经营主体、个体自愿申报。县农业农村局****小组,对申报主体进行实地考察和综合评分,按赋分高低确定拟定项目实施主体名单,经公示无异议后,报局党组会审定后,确定为项目实施主体。
四、申报时限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开始申报,至2026年4月10日18:00截止,逾期不予受理。所有申报材料于4月10日前递交**县休闲****服务中心办公室。
联系人:张维新、田德成
联系电话:0954-****377
附件:1. “**有礼”—****直营店申报表.docx
2. 申报主体(个体)征求意见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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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