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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本级]**县传统村落18幢民宅、九爿民宿、****停车场A区一层、星江艺术街区房3年租赁权拍卖
| 项目编号: | **** | |||||||
| 项目名称: | **县传统村落18幢民宅、九爿民宿、****停车场A区一层、星江艺术街区房3年租赁权拍卖 | |||||||
| 标的名称: | 坑头潘连盛宅,挂牌价66,165.00元 桂花屋,挂牌价45,708.00元 俞开元宅、俞开基宅、亭,挂牌价82,411.00元 思口**队屋,挂牌价74,295.00元 上严田20号,挂牌价77,728.00元 上严田21号,挂牌价84,179.00元 ****工作室,挂牌价271,568.00元 艺术品文创室内街区,挂牌价880,963.00元 2#古建房,挂牌价69,988.00元 3#古建房,挂牌价83,798.00元 4#古建房,挂牌价165,430.00元 6#、7#古建房,挂牌价84,824.00元 8#古建房,挂牌价283,669.00元 豸峰94#,挂牌价52,738.00元 ****村委会,挂牌价233,772.00元 坑头128#,挂牌价153,347.00元 龙腾俞德生宅、俞德民,挂牌价144,823.00元 洪兆保洪兆文宅,挂牌价133,464.00元 上严田28号,挂牌价72,018.00元 上严田48号,挂牌价12,998.00元 上严田49号,挂牌价13,723.00元 上严田22号,挂牌价61,028.00元 **市**县思口镇延村19号,挂牌价209,524.00元 ****停车场A区一层,挂牌价3,826,806.00元 1#古建房,挂牌价65,646.00元 豸峰75#,挂牌价84,734.00元 豸峰77#,挂牌价117,327.00元 坑头下官厅,挂牌价91,068.00元 5#古建房,挂牌价41,97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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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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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资产状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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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息披露期: | 信息披露首日:2026年03月23日 信息披露期满日: 2026年04月15日 | |||||||
| 延期处理方式: | 无 | |||||||
| 项目简介: | ******公司所有的33处房产招租,招租年限为3年,首年招租金额为280.3868万元,第二年起租金逐年递增2%,具体标的情况见拍卖公告的标的清单。 【保证金账户】意向承租方须按要求交纳全额交易保证金至以下账户(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 户名:**市****公司,开户行:****分行),账号:793********00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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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要信息披露: | 1.本次挂牌招租的重大事项揭示及瑕疵详情见**宸泽房地产****公司出具的赣宸泽评报字(2026)第26008号评估报告。 2.标的新旧、规格、质量、数量、状况、性能、面积等均以现状招租,招租方提供的有关材料及说明仅供意向承租方参考,具体交付资产以交付时现状为准。招租方、拍卖公司、****交易中心不承担面积误差责任,不论面积是否增减,均不影响拍卖成交以及成交价格。意向承租方应认真咨询、看样、核实,明确本次招租标的的现状和可能存在的瑕疵。 3.租金支付方式:承租方应在拍租成交之日起15天内缴清首年租金,租金按年支付,即每12个月为一个支付周期,每个支付周期结束前15个工作日支付下一个支付周期的租金。第二年起租金逐年递增2% 4.履约保证金支付方式:竞买保证金转为合同履约保证金。租赁履约保证金在租赁期满未违约、未欠费的前提下,由招租方负责无息返还。 5.签订合同:缴清款项后承租方应在15天内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 6.出租方按现状交付标的。 7.租赁场地内的消防等安全设施由承租方出资负责完善并完成验收,****管理部门的要求。 8.承租方经营****政府的要求,不得扰民,因相邻关系产生纠纷由承租方自行处理。 9.承租方必须守法经营,不得在承租房屋内从事非法活动或者有相关违约行为,否则,出租方有权无条件收回标的物并全额扣除履约保证金(详细内容在成交合同中约定)。消防安全合格证、工商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等各种经营需办理的证件都由承租方自行办理,费用自理。 10.承租方不得破坏房屋的主体结构,如因此发生安全事故由承租方负责,并须赔偿出租方经济损失。合同期内,承租方为房屋实际管理人,租赁期间内发生任何安全事故责任(包括但不限于房屋外墙脱落、空调外机掉落、玻璃门窗掉落、空中抛物以及设施设备使用等造成的安全事故)由承租方承担全部责任。 11.拍租成交后,承租方需承担产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物业、水电费。 12.租赁期满,须在合同期满前三个月通知出租方,按出租方的要求办理交接手续,并在约定时间内结清所有经营期间所产生的水电等公共支出费用后无偿搬离标的物,在承租方搬离标的物时,不得损坏标的物主体结构、装修及原有配套设施。 13.合同签订后,原则上承租方在租赁期限内不得擅自转让整体租赁权或部分租赁权;若承租方在租赁期限内因经营情况确有转让租赁权的需求,则承租方需书面上报出租方,待出租方同意后方可进行转让。 14.租赁到期或承租人中途解除合同,承租人投入的固定装修无偿归出租人所有。 15.因政府规划调整或不可抗力等因素,出租方须提前终止合同的,承租方应在规定的时间内无条件清场,出租方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16.拍租成交后,拍卖佣金、产交所交易服务费均由承租方承担。 17.其他未尽事项,详见拍卖会特别约定及《租赁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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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意向承租方应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意向承租方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3、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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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它需要披露的内容: | 1、价款支付方式:分期付款,按年支付。首期租金、履约保证金、产权交易费须在拍租成交之日起15天内付****交易中心指定账户实行进场结算。拍卖佣金须在拍租成交之日起15****公司指定账户。****交易中心在收到承租方提交的书面转款申请及标的完成交接证明文件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首期租金、履约保证金无息转付给招租方。 2、保证金处置方式:发生以下情形(1)的,相关责任主体交纳的全部保证金在抵****交易中心应收取的交易费用后,剩余部分予以返还;发生以下(2)——(8)任一情形的,相关责任主体交纳的全部保证金在抵****交易中心应收取的交易费用后,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相关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偿: (1)意向承租方提出承租申请并交纳保证金后,在承租方被确定之前单方撤销承租申请的;(2)意向承租方故意提供虚假、失实材料的;(3)意向承租方之间相互串通,影响公平竞争,侵害招租方合法权益的;(4)意向承租方采取不正当手段获取招租方的商业秘密,侵害招租方合法权益的;(5)意向承租方在被确定为承租方后,未按约定时限和项目信息披露公告要求签署交易合同的;(6)合同签订后,承租方阻碍合同生效的;(7)承租方未按约定支付交易价款或交易费用的;(8)承租方有其他违反交易规则情形的。 承租方交纳的保证金在抵****交易中心应收取的交易服务费后,剩余部分可以按合同约定转为等额交易价款(多退少补),交易凭证出具前,保证金性质不变。保证金在指定账户期间产生的利息按照相关规定返还原提交账号。其他未成交方交纳的保证金及其利息在承租方确定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返还原提交账户。 保证金在指**算账户期间产生****银行活期存款利率计算,计息方式按照通行规则进行,即日利率为年利率/360天,计息天数算头不算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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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系方式: | 详情咨询:上****公司(带湖路80号新闻大厦12楼) 联系电话:135****0101(郑先生)135****0109(周先生)139****4609(李先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