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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 | ****基地项目(一期) |
| 项目类型 | 城市建设类 |
| 建设单位 | **** |
| 编制单位 | **善德****公司 |
| 监测单位 | / |
| 地理位置 | **省-**市-**县 |
| 说明 | 根据《****办公厅关于印发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规程(试行)的通知》(办水保〔2018〕133号)、《水利部关于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加强水土保持监管的意见》(水保〔2019〕160号)和《****办公厅关于印发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办水保〔2019〕172号)的相关规定,**万景山****公司于2026年3月1日在**市**县主持召开****基地项目(一期)水土保持设施验收会议。参加会议的有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技术服务单位、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以及主体设计单位等单位的代表及特邀专家共7人。 验收组认为:该项目依法编报了水土保持方案,落实了水土保持措施,缴纳了水土保持补偿费,水土保持法定程序完整,按照方案批复落实了水土保持措施,完成了水土流失预防和治理任务,符**土保持设施竣工验收的条件,同意该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通过验收。 按照相关规定,我公司现将验收材料予以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对于公众反应的主要问题和意见,我公司将及时处理或答疑。公示日期:自公示之日起,2026年3月1日~2026年3月31日. 建设单位联系人及电话: 刘彦波,152****9928 编制单位联系人及电话:徐敏 ****415569 |
| 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