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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办公厅关于做好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承诺制管理的通知》(办水保〔2020〕160号)文,实施承诺制管理的水土保持方案在报批前,生产建设单位应当通过其网站、生产建设项目所在地公共****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开拟报批的水土保持方案全文,且持续公开期限不得少于10个工作日。 基于此,我单位在此公示报告内容如下:
项目名称:**县阿克托海镇亚勒古孜玉瑞克(9)村等3个村防渗渠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
编制单位:**市****公司
建设地点:**县
建设内容:本项目位于**县阿克托海镇亚勒古孜玉瑞克(9)村、**(11)村、希玛勒**(12)村,主要建设内容为改建防渗渠3.71公里,共6条斗渠,渠道采用预制矩形渠结构型式。配套建设渠系建筑物共66座,其中**节制闸33座、分水闸5座、农桥12座、交通桥2座、入户桥6座、跌水2座、连接段4座及汇入口2座。项目总占地面积2.23公顷,其中永久占地0.89公顷,临时占地1.34公顷。工程建设涉及渠道开挖、基础施工、预制件安装及建筑物砌筑等,土石方开挖总量0.29万立方米,回填总量0.47万立方米,借方0.19万立方米,弃方0.01万立方****填埋场。施工期间实施了土地平整、防尘网苫盖及洒水降尘等措施,完工后对临时占地区域进行原地貌恢复,有效控制水土流失,改善当地灌溉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