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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办公厅关于做好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承诺制管理的通知》(办水保〔2020〕160号)文,实施承诺制管理的水土保持方案在报批前,生产建设单位应当通过其网站、生产建设项目所在地公共****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开拟报批的水土保持方案全文,且持续公开期限不得少于10个工作日。 基于此,我单位在此公示报告内容如下:
项目名称:**区索珠乡支岗村2组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项目(二期)
建设单位:****
编制单位:******公司
建设地点:**市**区
建设内容:本项目位于**市**区索珠乡支岗村,主要建设内容为**牛圈38个、室外挡土墙330.60米、垃圾桶32个、路灯43盏、打麦场硬化1219平方米、道路硬化3618平方米及强弱电入地等附属工程。项目总用地面积1.02公顷,总建筑面积1520平方米。工程建设包括场地平整、基础施工、挡土墙砌筑、道路及场地硬化、管线铺设等,土石方挖填总量2.55万立方米,其中借方0.85万立方米来源于一期项目,无弃方。施工期间实施了表土剥离与回覆、土地整治、截排水沟、密目网苫盖、编织袋拦挡及临时排水沟等水土保持措施,完工后对绿化区进行景观绿化恢复,撒播草籽917平方米,有效控制水土流失,改善农村人居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