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入驻**科技企业孵化器企业及服务机构的公告
各有关企业:
****科技企业孵化器是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为推动创新链产业链资金链人才链服务链深度融合,促进科技成果加快产业化,发展新质生产力,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现向社会征集入驻企业及相关服务机构。
一、园区基本情况
****人民政府房屋征收工作需要,原****科技企业孵化器搬迁至**智能产业园,新址坐落于**区建新镇**北路16号**智能产业园项目C地块C1号楼,共14层,建筑面积约2.2万㎡(每层约1791.56㎡)。园区提供科技、金融、财务、法律、项目孵化等一体的科创服务一站式平台;4-14层规划100-1790㎡不同面积办公空间供选择,满足不同规模企业办公需求。配套6部高速电梯,园区地下共629个车位,高效便捷,停车无忧。
附近设有公交车橘园洲**园站点(13路、122路、163路、地铁接驳2号专线),地铁4号线半洲站(2025年底前开通),****医院、超市、餐饮等。
二、入驻条件
**科技企业孵化器重点孵化培育科技型中小企业和创新型中小企业,入驻孵化器及加速器的企业应满足以下基础条件。
1.企业主要从事新技术、新产品的研发、生产和服务,应满足《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中的小型、微型企业标准。
2.企业注册地和主要研发、办公场所须在**孵化器内(新注册及迁入企业,自企业注册登记及地址变更后方可入驻)。
3.企业从事研发、生产的主营项目(产品),应符合国家重点支持高新技术领域,知识产权界定清晰、无纠纷,符合环境评价和节能减排要求;
4.企业主要负责人具有开拓创新精神,对技术、市场、经营和管理有较强的驾驭能力。
对政府相关部门出台的关于孵化器优惠政策,按有关规定执行。
三、服务机构
投融资机构、****、会计事务所、专利代理机构、企业管理咨询机构等中介服务机构,以****实验室、****中心、省级新型研发机构、****中心等专业技术服务机构。
四、服务费标准
1.入驻孵化器企业拟按市场评估价格的50%收取服务费。
2.入驻加速器的企业和服务机构拟按市场评估价格的 70%收取服务费。
按照不同楼层来缴纳服务费,具体情况详见附件。
五、公示时间及联系方式
1.公示及看样时间:2025年12月12日至2026年3月31日(工作日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8:00)
2.联系方式:真女士150****0608 陈先生139****6259
3.联系地址:**市高新区创新园2期21幢10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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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