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算金额:¥73400 元
原7号监舍楼维修改造监理服务
项目名称:原7号监舍楼维修改造监理服务(第3次)
项目类型:非政府采购项目
项目标的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
服务周期:90天
报价方式:价格
评选方式:价格最低
服务实施地:**省**市****新街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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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报名开始时间:2026-03-23 12:13:43
报名结束时间:2026-03-26 00:00:00
发布时间:2026-03-23 09:13:43
采购编号:****
采购单位:****
供应商数量: 报名供应商不足一家。
是否需要上传响应文件:是标书代写
供应商资格:一、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且已在本系统注册的供应商。
二、****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需求:无。
三、特定的资格要求:1.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含)以上资质。注:若供应商根据《****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 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文件内容,更换了相关资质,则应满足如下要求: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含)以上资质。
2.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有效的中华人民**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注册专业要求为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提供(2025年12月-2026年2月)本企业为其缴纳缴纳社保证明(建办市函〔2019〕92号的"六类人员"除外,须提供证明材料)。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同时提供无在建承诺(格式自拟并加盖公章)。
3.项目监理机构人员配备:土建监理工程师1人,水暖监理工程师1人,电气监理工程师1人,安全监理工程师1人 (可由总监理工程师授权给专业监理工程师作为该项目安全监理工程师)注:专业监理工程师(土建、水暖、电气监理工程师)及安全监理工程师须具有工程类注册执业资格或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同时具有监理人员聘用证书。监理机构人员必须是供应商本企业的在职人员。同时承诺人员可根据工程项目建设实际需要和采购人对工程项目管理的实际需求随时增加或者减少专业监理工程(提供承诺书)。
4.供应商须能保证所有人员在指定的地点驻场进行工程监理工作(提供承诺书)。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
异议处理项:如有异议请电话咨询采购人,采购流程问题请咨询平台运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