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县**堤达标加固工程项目勘察设计 |
| **县**堤达标加固工程项目勘察设计 |
| **县**堤达标加固工程项目勘察设计评标公示 |
| 正常 |
| 2026-03-23 09:30:00 |
| 2026-03-26 09:30:00 |
| 2026-03-23 09:05:04 |
| 投资项目代码 | **** |
| 投资项目名称 | **县**堤达标加固工程项目 |
| 招标项目名称 | **县**堤达标加固工程勘察设计 |
| 标段(包)名称 | \ |
| 公示名称 | **县**堤达标加固工程勘察设计中标候选人公示 |
| 开标日期 | 2026年3月17日 |
| 评标情况 | 一、评标情况: (一)评标时间:2026年3月17日 (二)评标地点:****交易中心9号评标室。 ****委员会组成:评标委员会由7人组成,分别是2位招标人评委代表以及5位从**省综合评标评审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的评标专家。 (四)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 (五)参与评标环节的投标单位有4家,分别是: 1、******公司; 2、****和莆****设计院有限公司联合体; 3、**中灏****公司; 4.**市水利水电****公司。 (六)初步评审: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的评标办法对各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 1、初步评审不通过情况:无; 2、初步评审结果:4家投标单位通过初步评审。 (七)详细评审:评标委员会依据招标文件的评标办法,各自独立根据评标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对通过初步评审的各投标单位的投标文件进行打分,并计算出综合得分。 ****委员会经评审推荐以下三位中标候选人: 第一中标候选人:****和莆****设计院有限公司联合体,综合得分:94.63; 第二中标候选人:**中灏****公司,综合得分:85.85; 第三中标候选人:**市水利水电****公司,综合得分:78.84; |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和莆****设计院有限公司联合体 |
| 投标报价 | 投标下浮率:1.00% |
| 质量承诺 | 合格(即勘察、设计成果必须符合国家和地方有关法律、法规及现行工程建设标准、规范的规定,严格执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条文,遵守国家建设标准及其勘察设计规范;勘察设计成果符合相应阶段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要求,并满足施工招标及本招标文件的相关规定。),按合同约定完成勘察设计工作。 |
| 工期(交货期) | 勘察设计总工期 90 日历天(其中:1.初步设计阶段工期:45 日历天:在合同签订后 30 日历天内提交初步设计成果(包含勘察成果、初步设计报告、工程量计算书、工程概算及工程相关图纸等)的送审稿,在经评审或审查后15 天内完成初步设计阶段勘察设计成果的修改工作并提交相关初步设计成果的报批稿;2.施工图设计阶段工期:45 日历天;在初设批复后的 30 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阶段详勘(如需)和施工图(送审稿),并在取得施工图审查(如需)意见后的 15 天内完成修改工作 并提交正式施工图设计成果。) |
| 拟派项目负责人姓名 | 设计项目负责人:王明飞 勘察项目负责人:陈军兴 |
| 资质资格 | 设计项目负责人:王明飞,水利水电工程建筑高级工程师,证书编号:粤高职证字第130****066229 号 勘察项目负责人:陈军兴,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 证书编号:****497 |
| 业绩 | 设计项目负责人业绩: 1.****水库应急备用水源工程项目勘察设计; 2. **县农村供水“三同五化”改造提升工程项目勘察设计; 勘察项目负责人业绩: 1.****政府****水库工程勘察设计服务类采购项目; |
| 资格能力条件 | 资格情况 |
| ****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行业丙级工程设计资质;莆****设计院有限公司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资质和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乙级资质;拟派设计项目负责人1人,具有水利水电工程建筑高级工程师职称;拟派勘察项目负责人1人,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 | |
| 业绩 | |
| 1. **省**市**县高潭宝口供水工程勘察设计; 2. ****水库应急备用水源工程项目勘察设计 3. **县农村供水“三同五化”改造提升工程项目勘察设计; 4.******园区防洪排涝建设项目勘察设计; 5.****政府****水库工程勘察设计服务类采购项目; | |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中灏****公司 |
| 投标报价 | 投标下浮率为:1.70% |
| 质量承诺 | 合格(即勘察、设计成果必须符合国家和地方有关法律、法规及现行工程建设标准、规范的规定,严格执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条文,遵守国家建设标准及其勘察设计规范;勘察设计成果符合相应阶段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要求,并满足施工招标及本招标文件的相关规定。),按合同约定完成勘察设计工作。 |
| 工期(交货期) | 勘察设计总工期 90 日历天(其中:1.初步设计阶段工期:45 日历天:在合同签订后 30 日历天内提交初步设计成果(包含勘察成果、初步设计报告、工程量计算书、工程概算及工程相关图纸等)的送审稿,在经评审或审查后15 天内完成初步设计阶段勘察设计成果的修改工作并提交相关初步设计成果的报批稿;2. 施工图设计阶段工期:45 日历天;在初设批复后的 30 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阶段详勘(如需)和施工图(送审稿),并在取得施工图审查(如需)意见后的 15 天内完成修改工作 并提交正式施工图设计成果。) |
| 拟派项目负责人姓名 | 设计项目负责人:钟兴昌 勘察项目负责人:谢伟 |
| 资质资格 | 设计项目负责人:钟兴昌,水利水电工程建筑高级工程师,证书编号:粤高职证字第050****050797号 勘察项目负责人:谢伟,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证书编号:****405 |
| 业绩 | 设计项目负责人业绩: 1.秦村河(高新区段)幸福河湖治理工程勘察设计; 2.**市**新区堤防除险加固及碧道建设项目勘察设计; 勘察项目负责人业绩: 1.秦村河(高新区段)幸福河湖治理工程勘察设计; |
| 资格能力条件 | 资格情况 |
| **中灏****公司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行业乙级工程设计资质和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资质和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乙级;拟派设计项目负责人1人,具有水利水电工程建筑高级工程师职称;拟派勘察项目负责人1人,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 | |
| 业绩 | |
| 1. **区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建设项目; 2. 秦村河(高新区段)幸福河湖治理工程勘察设计; 3. **市**新区堤防除险加固及碧道建设项目勘察设计; 4. ****水库****水厂工程勘察设计项目; 5. 湖****水库工程勘察设计; | |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市水利水电****公司 |
| 投标报价 | 投标下浮率为:0.65% |
| 质量承诺 | 合格(即勘察、设计成果必须符合国家和地方有关法律、法规及现行工程建设标准、规范的规定,严格执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条文,遵守国家建设标准及其勘察设计规范;勘察设计成果符合相应阶段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要求,并满足施工招标及本招标文件的相关规定。),按合同约定完成勘察设计工作。 |
| 工期(交货期) | 勘察设计总工期 90 日历天(其中:1.初步设计阶段工期:45 日历天:在合同签订后 30 日历天内提交初步设计成果(包含勘察成果、初步设计报告、工程量计算书、工程概算及工程相关图纸等)的送审稿,在经评审或审查后15 天内完成初步设计阶段勘察设计成果的修改工作并提交相关初步设计成果的报批稿;2.施工图设计阶段工期:45 日历天;在初设批复后的 30 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阶段详勘 (如需)和施工图(送审稿),并在取得施工图审查(如需)意见后的 15 天内完成修改工作 并提交正式施工图设计成果。) |
| 拟派项目负责人姓名 | 设计项目负责人:刘春华 勘察项目负责人:沈弘 |
| 资质资格 | 设计项目负责人:刘春华,水利水电工程建筑高级工程师,证书编号:粤高职证字第 130****066052 号 勘察项目负责人:沈弘,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证书编号:AY****01683 |
| 业绩 | 设计项目负责人业绩: 1.**县水利设施水毁修复项目勘察设计; 2.**省****江水系(浈水**市)河段治理工程; 3.**市**县农村供水“三同五化”改造提升项目勘察设计; 勘察项目负责人业绩: 1.**市**县农村供水“三同五化”改造提升项目勘察设计; |
| 资格能力条件 | 资格情况 |
| **市水利水电****公司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行业乙级工程设计资质和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资质和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乙级;拟派设计项目负责人1人,具有水利水电工程建筑高级工程师职称;拟派勘察项目负责人1人,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 | |
| 业绩 | |
| 1.**省****江水系(浈水**市)河段治理工程; 2.**县水利设施水毁修复项目勘察设计; 3.**市**县农村供水“三同五化”改造提升项目勘察设计; 4.**市张滩闸坝配套灌区改造工程; 5.**盆地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 | |
| 异议受理部门 | **** |
| 联系地址 | **县新平大道619号 |
| 异议受理部门联系人 | 朱亮亮 |
| 联系电话 | 0752-****878 |
| 招标投标监督部门 | ****水利局 |
| 联系电话 | 0752-****384 |
| 联系地址 | **市**县新平大道619-3号 |
| 公示开始时间 | 2026年3月23日 |
| 公示结束日期 | 2026年3月26日 |
| 法律法规规定和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 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第六十条等规定,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如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按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第11号令,2013年4月修订)的规定,可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实名提交投诉材料。具体操作流程为进入“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电子交易系统”-“服务评价”-“项目质疑投诉”进行编辑投诉内容并上传。(业务咨询电话:0752-****018)。 |
招 标 人:****
招标代理:****
发布时间:2026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