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 话:0818-****052
地 址:****滨路二段309号****核与辐射科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拟批准的建设项目
| 序号 | 项目 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 概况 | 报告表提出的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 1 | 西渝高铁**刺笆园牵引站220千伏外部供电工程 | **市**、**县 | ****公司****公司 | 核工业**〇研究所 | 项目性质为**。 建设内容为: ①**220kV变电站220kV间隔扩建工程:本次在**220kV变电站现有围墙内扩建220kV出线间隔1个至规划笆园牵引站,涉及设备安装和土建施工,不新增占地。 ②团坝220kV变电站220kV间隔扩建工程:本次需在团坝220kV变电站现有围墙内扩建1个220kV出线间隔至刺笆园220kV牵引站。本次间隔扩建主要是扩建完善相应的土建及二次系统。本次在围墙内预留场地扩建,无需新征占地。 ③**—刺笆园牵引站220千伏线路工程:线路位于**市**、**县境内,起于**220kV变电站拟建220kV出线间隔,止于待建刺笆园220kV牵引站,**架空线路长度约23.8km,其中双回塔单边挂线段长1.0km,三角排列段长22.8km,导线型号为2×JL3/G1A-240/30型钢芯高导电率铝绞线,双分裂,分裂间距400mm,设计输送电流均为613A,**单回铁塔69基,利用拟建双回铁塔4基。配套通信工程。 ④团坝—刺笆园牵引站220千伏线路工程:线路位于**市**县境内,起于团坝220kV变电站拟建220kV出线间隔,止于待建刺笆园220kV牵引站,**架空线路长度约11.6km,其中双回塔单边挂线段长0.5km,三角排列段长11.1km,导线型号为2×JL3/G1A-240/30型钢芯高导电率铝绞线,双分裂,分裂间距400mm,设计输送电流均为613A,**铁塔37基(其中双回铁塔3基,单回铁塔34基)。配套通信工程。 项目总投资7848万元,其中环保投资77.5万元,占总投资的0.99%。 | 一、施工期环境保护措施 1.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1)主体工程 ①按设计规程需要砍伐的树,应留下树根及灌木草丛。 ②基础施工时根据基础形式尽量减少开挖量,保护地质稳定性。施工完毕后,应尽快进行植被恢复。 ③施工用房应尽量利用现有房屋设施。 ④在农田和经济作物区施工时,施工临时占地宜采取隔离保护措施,施工结束后应将混凝土余料和残渣及时清除,以免影响后期土地功能的恢复。 (2)塔基 塔基基位设置应避开不良地质段,合理确定基面范围。施工时应优先采用原状土基础,采用全方位主柱加高基础。在坡地或山地等立塔条件相对较差的区域采用高低腿立塔,减少对当地植被的扰动。采用灌注桩基础的塔基时,为保护表土,塔基施工时需采取钢板铺垫;对施工期间不便通行的田埂进行局部修整、压实,然后铺垫钢板通行。 ①基面开挖 凡能开挖成型的基坑,均采用以“坑壁”代替基础底模板方式开挖,减少开挖量。对位于边坡等地质条件差的塔位,基础施工禁用爆破方式,应采用人工开挖。为保护表土**,提高线路各施工区复耕或植被恢复效果,主体工程设计考虑在各场地施工前,对具有表土剥离条件的土地进行表土剥离。剥离表土集中堆放于塔基施工区,与基础开挖土方分开堆存,待施工后期覆土。考虑到本工程剥离区域分布较为集中,主要采用机械施工方式进行剥离,采用汽车或人力运输方式运至各个塔基施工临时占地范围内,并布设临时挡护、遮盖、排水等措施,避免暴雨冲刷使土壤大量流失,回填时应保证表土下方土块有足够的隔水层。为防止表土层底部为漏水层,在施工时应注意高程的控制,并配合平整进行表层覆土。 ②基坑回填 基坑回填后应在地面堆筑0.5m厚的防沉土堆,其范围同基坑上口尺寸。 ③岩体表面保护(护面) 对于个别强风化、岩层裸露、表层破碎,水土极易受雨水冲刷产生流失的塔位,根据塔位情况在清除表层破碎岩屑后,用M7.5砂浆抹面防护。保护范围为塔位表面破坏面积。 (3)临时占地施工期的生态保护措施 ①施工时应尽量避开雨天。在雨天动土时,应采取塑料布或土工布覆盖易受降雨冲刷的裸露地表等临时措施。 ②施工完成后应及时清理残留在原地表上的砂石残余料及混凝土。 ③临时用地应尽量缩短使用时间,施工完成后,应及时恢复土地原来的功能,种植当地常见植物进行生态恢复,并加强抚育管理。 ④严格控制施工作业带区域,尽量减少临时占地; ⑤采用合理安排施工方式,采取“分层开挖、分层堆放、按层回填、分段开挖、分段恢复”,减少土地裸露时间; ⑥对于临时堆土场应设置拦挡、遮盖措施,避免雨水冲刷;严禁随意砍伐、破坏工程区域内外的植被; ⑦施工完毕后及时做好迹地恢复以及播撒草种等生态恢复工作,不得引入外来物种。 ⑧临时用地选址时应永临结合,优先选用未利用地或劣地,尽可能利用现有道路来设置施工临时道路。 (4)植物保护措施 ①施工临时占地选用植被稀疏的区域,以减少对草本植被的临时占压。 ②塔基施工临时占地应选择在塔基附近平坦、植被稀疏地带,使用前铺设彩条布或其他铺垫物,以减少土地平整导致的水土流失和植被破坏。 ③利用现有道路,不**施工运输道路,减少修整人抬道路长度,减少对植被的破坏。 ④施工运输道路:尽量利用现有道路,避免**施工运输道路,减少对植被的破坏。施工道路修建、拓宽需尽量避让林木密集区域,减少林木砍伐。在土质松软的施工道路路段铺设钢板,降低对耕植土及栽培植被的破坏。施工结束后,应对施工道路拓宽区域进行土地整治、表土回覆和植被恢复。应根据当地的土壤及气候条件,选择当地的乡土植物进行植被恢复,严禁引入外来物种,进一步降低工程对林地植被造成的不利影响。 ⑤施工结束后,应及时清理施工现场,对施工过程中产生的生活垃圾等固体废物,应集中收集装袋,并在结束施工时带出施工区域,不得随意丢弃于施工区域中,避免对植被的正常生长发育产生不良影响。 ⑥对塔基施工基面遗留的弃土进行及时清理,对硬化地面进行翻松后植被恢复。 ⑦禁止施工人员在施工过程中带入外来物种,保护原有生态环境。 ⑧施工迹地恢复:施工结束后,对于立地条件较好的塔基临时占地和牵张场等临时占地区域植被恢复应根据当地的土壤及气候条件,并结合临近区域的植被型和主要植物种类选择当地适生的优势乡土植物如**栎、麻栎、马桑、黄荆、白茅等进行植被恢复,进一步降低工程对林地植被造成的不利影响。 (5)动物保护措施 ①严格控制最小施工范围,保护好小型兽类的生存环境。 ②对工程废物和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进行彻底清理,尽量避免生活垃圾为鼠类等疫源性兽类提供生活环境,避免疫源性兽类种群暴发。 ③严防燃油及油污、废水泄漏对土壤环境造成污染。 ④对工程废物要及时运出妥善处理,防止遗留物对环境造成污染。 ⑤冬春季节施工发现冬眠的蛇窝及其他动物冬眠地,应采取措施将其安全移至远离工区的相似生境中。 (6)施工现场使用带油料的机械器具,应采取措施防止油料跑、冒、滴、漏,防止对土壤和水体造成污染。 (7)水土保持措施 ①根据地形特点采用全方位高低腿铁塔,在土质条件适宜的情况下,优先采用挖孔桩基础,尽量减少大开挖基础,尽量减少占地,有效减少土石方开挖量及水土流失影响。 ②施工前对修建、拓宽道路扰动范围内的表土进行剥离,剥离后装袋码放在道路下坡侧进行堆存养护。 ③塔基施工前应对塔基范围内的表土进行剥离并装袋,将表层的熟土和下部的生土分开堆放、养护,剥离的表土堆放于塔基施工临时占地区域。开挖出的土石方需要在堆土坡脚品字形堆码土袋进行挡护,顶面用密目网遮挡,用剥离的表土装入编织袋,挡护基础开挖出的土石方,待施工完成后,倒出用于其区域覆土绿化。 ④施工结束后及时清除塔基临时占地、牵张场等临时占地的杂物,进行土地整治,进行复耕或撒播草籽,尽量恢复其原来的土地利用功能。 2.声环境保护措施 ①选用低噪声施工设备,并采取有效的减振、隔声等措施; ②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应合理进行施工总平布置,将主要高噪声作业点置于场地中央,充分利用施工场地的距离衰减作用缓解噪声影响,确保施工噪声场界处实现达标排放; ③文明施工,在装卸、搬运钢管、模板等时严禁抛掷。 ④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夜间22:00至次日06:00严禁施工,杜绝出现夜间施工噪声污染影响。因特殊需要必须连续施工作业的,****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生态环境****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门的证明,并在施工现场显著位置公示或者以其他方式公告附近居民。 3.地表水环境保护措施 ①混凝土养护过程中只在表面进行洒水养护,养护水蒸发损耗,不外排,灌注桩基础每基塔设置2个泥浆沉淀池,灌注桩施工泥浆废水经沉淀后的上清液循环利用。严禁施工废水乱排、乱流,做到文明施工。 ②**输电线路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相对较少且分散,依托租用民房已有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处理后用作农肥,不外排。 ③合理选择架线位置,不在水域范围内立塔,且不涉水施工。 ④施工期间禁止向水体排放、倾倒垃圾、弃土、弃渣,禁止排放未经处理的钻浆等废弃物。 4.**水库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保护措施 ①****中学习《**省饮用水水源保护管理条例》(2019年9月26日修正)、《中华人民**国水污染防治法》(2017年6月27日)等相关环保规定。 ②在施工场地周围设置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警示牌。 ③优化施工工艺,水源保护区内不使用灌注桩基础。 ④在水源保护区内施工时,应设置施工控制带。 ⑤严格限制施工活动范围,禁止施工人员进入水源保护区的一级保护区范围。 ⑥塔基施工临时占地范围施工前需铺设彩条布或其他铺垫物, ⑦水源保护区内塔基避开雨季施工。 ⑧禁止在水源保护区范围内搭建临时施工生活设施、跨越场、取弃土场等临时设施,不进行机械化施工,不**机械化施工运输道路。 5.大气环境保护措施 (1)施工场地扬尘防治措施 ①施工单位应当制定具体的施工扬尘污染防治实施方案,落实施工扬尘污染防治措施,按照有关规定使用扬尘污染防治费用; ②合理组织施工,尽量避免扬尘二次污染; ③运输车辆限制车速; ④施工过程中,建设单位应当对裸露地面进行覆盖;暂时不能开工的建设用地超过三个月的,应当进行绿化、铺装或者遮盖; ⑤施工过程中,应当加强对施工现场和物料运输的管理,管控料堆和余方堆放,对易起尘的临时堆土应采用密闭式防尘布(网)进行苫盖,施工面集中且有条件的地方宜采取洒水降尘等有效措施。 (2)运输扬尘防治措施 ①对施工材料、建筑垃圾等运输车辆应采用密闭式防尘布(网)进行苫盖,严格控制装载量,装载的高度不得超过车辆档板,防止撒落; ②运输车辆经过村庄应减速缓行,严禁超速; ③运输路线尽量避免穿越人口集中区、商业繁华区等敏感地段。 (3)燃油废气的消减与控制 施工期间,运输车辆大部分使用汽(柴)油作为燃料,尾气产生量与污染物含量相对较高,为了减轻尾气对周围环境的影响,施工单位应采取如下措施进行尾气控制: ①购置车辆应选用尾气排放达到国家规定的排放标准; ②运输线路尽量不穿越人群集中居住区。 6.固体废物 ①线路工程产生余方就地在塔基处平整回填,本项目不设置弃土场、取土场。 ②施工场地应及时清理和清运固体废物,不得丢弃在施工现场。施工现场禁止将包装物、可燃垃圾等固体废弃物就地焚烧。 ③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由环卫统一清运,为避免施工垃圾及生活垃圾对环境造成影响,在工程施工前应做好施工机构及施工人员的环保培训。明确要求施工过程中的建筑垃圾及生活垃圾应分别收集堆放,****回收部分回收利用,不能回收利用的部分运至指定的市政建筑垃圾堆场处置。 二、营运期环境保护措施 1.电磁环境保护措施 (1)**220kV变电站220kV间隔扩建 ①**220kV变电站220kV间隔扩建新增电气设备均安装接地装置。 (2)输电线路 ①**架空段220kV输电线路工程,在经过非居民区时架设档距中央最大弧垂处导线高度不低于6.5m,在经过居民区时三角排列段和双回塔单边挂线段架设档距中央最大弧垂处导线高度不低于7.5m,后经预测三角排列段抬高至9.5m,双回塔单边挂线段抬高至9.0m;同塔双回段导线设计对地最低高度不低于12.0m。 ②线路I三角排列段与500kV黄达I线交叉跨越处导线架设高度不低于12.0m,线路I三角排列段与500kV黄达II线交叉跨越处导线架设高度不低于20.0m。 ③**同塔双回段输电线路的导线排列方式为垂直逆相序排列,双回塔单边挂线段输电线路的导线排列方式为垂直排列,未来和另一侧线路保持垂直逆相序排列。 ④线路选择时尽量避开敏感目标,在与其他电力线、通信线、公路等交叉跨越时严格按规程要求留有净空距离。 ⑤合理选择导线截面积和相导线结构,降低线路的电磁环境影响。 2.声环境保护措施 (1)**220kV变电站220kV间隔扩建 ①**220kV变电站220kV间隔扩建不增加高噪声源设备。 (2)输电线路 ①合理选择线路路径,避让集中居民点。 ②合理选择导线截面积和相导线结构,降低线路的电晕噪声。 ③输电线路满足架设高度(在经过非居民区时架设档距中央最大弧垂处导线高度不低于6.5m,在经过居民区时三角排列段和双回塔单边挂线段架设档距中央最大弧垂处导线高度不低于7.5m,后经预测三角排列段抬高至9.5m,双回塔单边挂线段抬高至9.0m)。同塔双回段导线设计对地最低高度不低于12.0m。线路I三角排列段与500kV黄达I线交叉跨越处导线架设高度不低于12.0m,线路I三角排列段与500kV黄达II线交叉跨越处导线架设高度不低于20.0m。 3.地表水环境保护措施 (1)**220kV变电站220kV间隔扩建 ****电站间隔扩建后运行方式不变,值守、运行人员数量不增加,值守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利用站内既有化粪池收集后定期清掏。 (2)输电线路 线路运行后无废污水产生。 4.**水库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保护措施: 加强对线路运维人员关于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宣传、教育,明确保护饮用水水源水质和区域自然生态的重要性。 线路维护和检修中禁止维护人员进入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取水口、一级保护区范围;禁止将废水、废物排入水体和土壤。 5.固体废物 (1)**220kV变电站220kV间隔扩建 ****电站值守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经垃圾桶收集后由值守人员不定期清运至附近乡镇垃圾桶集中转运。变电站间隔扩建不增加含油电气设备,变电站事故时产生的事故油量不变。主变发生事故时,事故油经主变下方的事故油坑,排入站内设置的事故油池收集,经事故油池进行油水分离后,事故废油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不外排;变电站检修时产生的含油棉、含油手套等含油废物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变电站间隔扩建不新增废蓄电池,变电站更换的废蓄电池按照危险废物进行管理,不得擅自处理,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 (2)输电线路 本项目线路投运后,无固体废物产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