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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办公厅关于做好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承诺制管理的通知》(办水保〔2020〕160号)文,实施承诺制管理的水土保持方案在报批前,生产建设单位应当通过其网站、生产建设项目所在地公共****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开拟报批的水土保持方案全文,且持续公开期限不得少于10个工作日。 基于此,我单位在此公示报告内容如下:
项目名称:**新斗至邓埠改接莲西110千伏线路**工程
建设单位:****
编制单位:****保护中心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市**县
建设内容:本项目位于**市**县,主要建设内容为**新斗~邓埠改接莲西110kV电缆线路2.35km,包括梅湖~莲西段(约1.25km)和新斗~邓埠段(约1.10km),全线利用已有电缆通道敷设,仅**3座操作工井(含异型三通工井、接头工井及三通井各1座)以接通现有通道。电缆采用1×800mm2电力电缆,同步配套建设通信光缆4.05km。项目总占地面积0.09公顷,均为临时占地,无永久占地。施工期间对临时堆土采取袋装土挡墙拦挡及苫布覆盖等水土保持措施,土石方挖填总量0.28万立方米,内部平衡无弃方。项目建成后优化**县北部电网结构,形成链式网架,显著提升区域供电可靠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