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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办公厅关于做好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承诺制管理的通知》(办水保〔2020〕160号)文,实施承诺制管理的水土保持方案在报批前,生产建设单位应当通过其网站、生产建设项目所在地公共****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开拟报批的水土保持方案全文,且持续公开期限不得少于10个工作日。 基于此,我单位在此公示报告内容如下:
项目名称:化隆县尕西沟山洪沟防洪治理工程
建设单位:****
编制单位:中九****公司****公司
建设地点:**市化隆县
建设内容:本项目位于**市化隆县巴燕镇,主要建设内容为治理尕西沟、头塘沟及哈洞沟段,河道治理总长度1.795公里。其中**矩形断面排洪渠750米,采用C25钢筋混凝土整体现浇;**重力式混凝土防洪堤1589米,配套建设便桥1座、潜坝5座、防冲坎4座、退水建筑物30座及防护栏等附属设施35座。项目总占地面积1.70公顷,其中永久占地0.66公顷,临时占地1.04公顷。施工期间实施表土剥离与回覆、土地平整、撒播草籽等水土保持措施,对临时堆土进行密目网苫盖及彩条旗拦挡防护。工程土石方挖填总量2.32万立方米,内部平衡无弃方。项目建成后防洪标准达到20年一遇,将显著提升区域防洪能力,保护下游村庄及农田安全,有效遏制沟道水土流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