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文号:****)
根据《自然**部关于印发矿业权出让交易规则的通知》(自然资规〔2023〕1号)有关规定,现将辽****铁矿普查探矿权协议出让公示如下:
一、出让人
名称:****
场所:**市**区北陵大街29号
二、受让人
名称:****
场所:**省**市****办事处三会厂村3组58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704235W
三、出让探矿权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辽****铁矿普查
勘查矿种:22001铁矿
地理位置:**市**区
面积:0.040000平方千米,拐点坐标如下(2000国家大地坐标):
序号经度纬度
1123°40'16.727"41°21'21.575"
2123°40'12.803"41°21'21.596"
3123°40'12.763"41°21'17.827"
4123°40'14.239"41°21'14.900"
5123°40'17.209"41°21'10.829"
6123°40'22.343"41°21'08.046"
7123°40'28.358"41°21'08.010"
8123°40'24.089"41°21'09.734"
9123°40'16.154"41°21'16.067"
四、符合协议出让规定的情形及理由
符合协议出让规定的情形:基于矿山安全生产和矿业权设置合理性等要求,需要利用原有生产系统进一步勘查开采矿产**(普通建筑用砂石土类矿产除外)的已设采矿权深部或上部、周边、零星分散**,以及属同一主体相邻矿业权之间距离300米左右的夹缝区域,直接以协议方式出让探矿权或采矿权。
理由:《自然**部关于深化矿产**管理改革若干事项的意见》(自然资规〔2023〕6号)第二条第二款“基于矿山安全生产和矿业权设置合理性等要求,需要利用原有生产系统进一步勘查开采矿产**(普通建筑用砂石土类矿产除外)的已设采矿权深部或上部、周边、零星分散**,以及属同一主体相邻矿业权之间距离300米左右的夹缝区域,自然**主管部门可以直接以协议方式出让探矿权或采矿权”的规定。
五、对公示内容提出异议的方式及途径
公示时间:2026年3月24日至2026年4月7日
对本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以书面材料形式反馈****(以公示期内收到时间为准)。
单位地址:**市**区北陵大街29号
联系电话:024-****9098、****9093,传真:024-****9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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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