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第九污水处理厂外管网(锦江区范围)改造项目一期

审批
四川-成都-锦江区
发布时间: 2026年03月23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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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

填表时间:2026-03-23

项目名称 ****处理厂外管网(**区范围)改造项目一期
建设地点 **省**市**区狮子山街道静渝路,成龙路街道樱花街、驿都大道、琉三路 占地面积(平方米) 3500
建设单位 **** 法定代表人 *书
联系人 *宇辉 联系电话 152****7708
项目投资(万元) 3500 环保投资(万元) 3500
拟投入生产运营日期 2027-06-30
建设性质 改建
备案依据 该项目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应当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建设项目,属于第146 城市(镇)管网及管廊建设(不含给水管道;不含光纤;不含1.6兆帕及以下的天然气管道)项中其他。
建设内容及规模 本项目主要对**区琉三路片区、樱花街—驿都大道、静渝路三个点位开展内涝隐患治理,进行雨污水管网改造,全长约3312米。其中:琉三路排水管网长约1072米,包括雨水方沟580米、雨水管道280米、污水管道212米;樱花街—驿都大道排水管网长约1420米,包括污水管道(顶管)1400米、雨水箱涵20米;静渝路排水管网长约820米,包括雨水管道560米、污水管道260米;同时含道路破除与恢复、管线迁改等。
主要环境影响 固废
采取的环保措施及排放去向 环保措施:
建筑过程中主要固体废物是弃土、建筑垃圾等。这期间应根据需要增设容量足够的、有围栏和覆盖措施的堆放场地与设施,并分类存放、加强管理;弃土在场内周转,就地用于绿化、道路等生态景观建设,不外运。施工人员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填埋场处置。同时,禁止施工固废排入**河,以及乱堆乱放。

承诺:**** *书承诺所填写各项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建设项目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办法》的规定。如存在弄虚作假、隐瞒欺骗等情况及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由 ****, *书 承担全部责任。

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签字:

备案回执:该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已经完成备案,备案号:202********0000030。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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