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消防实训室设备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资格预审公告
公告日期: 2026-03-23
| 项目概况 ****建筑消防实训室设备采购项目的潜在资格预审申请人应****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获取资格文件,并于2026年4月2日17 时00分(**时间)前提交申请文件参与资格审查活动。 |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
采购计划编号:****
采购代理编号:HNYC-SY-2026-001
2、项目名称:****建筑消防实训室设备采购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 □询价
4、预算金额:96.3669万元
最高限价:96.3669万元
5、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的专业
6、合同定价方式:√固定总价 ¨固定单价 ¨成本补偿 ¨绩效激励
7、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0天内按照采购人的要求全部安装调试到位。
8、本项目分阶段要求供应商提供以下保证:
¨谈判保证金:采购项目预算的 / %;
√履约保证金:中标金额的 10 %;
¨预付款保证金:预付款的 / %;
¨质量保证金:合同金额的 / %。
9、采购人的采购需求
| 序号 |
包名称 |
简要技术要求 |
数量 |
采购预算 (人民币) |
最高限价 (人民币) |
进口产品 |
| 01 |
****建筑消防实训室设备采购项目 |
详见采购需求 |
1批 |
96.3669万元 |
96.3669万元 |
拒绝 |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在中华人民**国境内依法注册登记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且应当符合以下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小微企业 □监狱企业 □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或生产制造商承担过1个类似项目业绩(提供合同协议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政府采购活动。
5、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6、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政府采购活动。
1、本项目实行电子交易,有意参加投标者,****交易中心(网址:https://ggzy.****.cn/)获取电子版资格审查文件,文件获取时间为2026年3月23上午9:00至2026年4 月2日17:00时止(**时间)。
2、获取资格审查文件方式:****交易中心网站(http:// ggzy.****.cn)点击“交易主体入口”进入全流程电子交易平台-政府采购类”登录进入交易系统。
3、供应商须在资格审查文件获取截至时间之前登录交易系统后进行“项目报名”操作后方可进行文件下载。标书代写
注:**市公共**交易平台需使用数字证书登录进行操作,供应商须****交易中心网站(http://ggzy.****.cn)的交易平台注册,办理CA证书(咨询电话:0739-****689)。电子标服务
四、提交资格审查文件的递交、解密
1、供应商利用“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公共**版))”编制资格证明文件,并加密提交;供应商因自身原因导致资格证明文件无法导入电子评标系统的,该资格证明视为无效投标文件。
2、电子招投标文件具有法律效力,若投标文件与招标文件要求不一致,其内容影响中标结果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3、为了保证电子标书的合法性、安全性和完整性,电子标书转换完成后,应在规定区域加盖单位CA印章。电子投标文件若无 CA电子签章,则视为无效文件。
4、供应商必须保证资格证明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真实可靠,并接受采购人对其中任何资料进一步核实的要求。
5、提交资格证明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26年4 月 2日17: 00,资格证明文件解密开始时间:2026年 4月3 日9时30分 ,解密时长:30分钟,未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交易系统进行解密的视为放弃提交资格证明文件。标书代写
五、资格预审的审查标准及方法
1、谈判小组按本邀请公告要求规定,采用合格制方法进行资格审查。
2、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及时告知其未通过的原因。
六、确定邀请供应商
1、采购人确定所有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谈判,****小组从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名单中确定不少于三家的供应商参加谈判。
2、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市公共**交易平台电子化交易系统中向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发出谈判邀请,并发出谈判文件,供应商应及时进行响应。
1、本招****政府采购网(www.ccgp-hunan.****.cn)****交易中心网站(http://ggzy.****.cn)发布。公告期限从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2、在其他媒体发布的资格预审公告,公告内容以本资格预审公告指定媒体发布的公告为准;公告期限自本招标公告指定媒体最先发布公告之日起计算。
1、****政府采购活动事项如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2、供应商认为本邀请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邀请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按《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操作规程》(湘财购〔2024〕67 号)规定,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供应商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
九、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
地址:**市**区
联系人:罗凌志
电话:186****130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
地 址:**市**大道厚德新苑2栋3单元3楼
联系人:危女士
电 话:181****276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罗凌志
电 话:186****1302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供应商名称:
社会统一信用代码:
住所:
成立时间:
经营期限:
经营范围:
姓名: 性别:年龄:职务: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 身份证(正面)复印件 |
身份证(反面)复印件 |
供应商名称(单位电子签章):
日期:年月日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本人(姓名)(身份证)系 (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公司的(姓名)(****公司的委托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政府采购编号:,委托代理编号:)响应文件及处理所有相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
代理人无权转让该委托。
本授权书于签署之日起生效,特此声明。
附: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附件1)
| 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正面)复印件 |
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反面)复印件 |
供应商名称(单位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年月日
附件3 ****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
****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
本公司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在前三年的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未列入严重失信行为名单,符合政府采购供应商的基本资格要求。
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本公司企业规模为:□大型 □中型 □小型 □微型
□本****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遵守《****政府采购电子卖场管理办法》(湘财购〔2019〕27号),如违反承诺,同意金融机构将增信保证划缴国库(非电子卖场采购活动项目不需勾选)
公司 (单位) :
名称 (盖章)
年月 日
机构代码注册登记机构注册日期有效期注册资本地址经济行业经济性质
法定代表人 (负责人) 姓名 (签字):
身份证号:
手机号:
授权代表人姓名 (签字)
身份证号:
手机号:
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 (单位名称)(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 (标的名称),属于行业(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万元,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 ,属于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 (标的名称),属于行业(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万元,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 ,属于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单位电子签章):
日期:年月日
说明:1、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本声明函作为特定资格条件。供应商应按本声明函内容和格式如实声明工程承接方的企业规模,未提供本声明函或不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规定的,其响应无效。
2、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未提供本声明函或不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规定的,评审时不予以考虑价格评审优惠。
3、填写前请认真阅读《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和《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相关规定。
4、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5、参考资料:建筑业中小企业划分标准。营业收入8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8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6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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