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游县财政局行政裁决书

其他-违规公告
发布时间: 2026年03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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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2026-2027年**县**保洁保绿一体化项目

三、采购日期:2026-01-16

四、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市****公司

地址:**省**市**街道大园童村风水街120号

被投诉人 1 :******公司

地址:**省**县**路华昌大厦8楼

被投诉人 2 :****建设局

地址:**省**县龙洲街道鹏程路4号

相关供应商:****

地址:**省**市上**九福路191号(临)1幢5层


五、基本情况

投诉人因对代理机构就本项目作出的质疑答复不满,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投诉事项1,2026-2027年项目与2024-2025年项目作为同一区域、同类服务的延续性项目,类似业绩评分设定不一致,且无合理依据、未履行必要性论证程序、未在招标文件中作出充分说明,采购人“过渡性设置”的答复无法律及事实支撑,涉嫌以不合理条件排斥、限制潜在供应商,违反政府采购公平竞争原则。投诉事项2,招标文件将“相关系统软著”作为评分条件,设置不必要门槛,且未认可租赁或购买使用方式,违反公平竞争原则。投诉事项3:招标文件对项目负责人等核心人员设置学历要求,与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履约需求不相适应、无实质关联,未提供合理依据,未充分认可实际履约能力,涉嫌以不合理条件设置差别待遇、歧视待遇,违反政府采购公平竞争原则,属于违规设置投标门槛。投诉事项4:招标文件将“**文明城市嘉奖”列为评分条件,存在授予主体错位、与项目需求无关等问题,且构成对未获奖地区企业的歧视性待遇,属于不合理限制,违反政府采购公平竞争原则及支持中小企业政策。

六、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一、二项规定,投诉事项1、2、4不成立,投诉事项3不存在,驳回投诉。

七、其他补充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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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3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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