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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局
关于**县海洋生态保护修复工程项目建议书
暨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
你镇《关于要求批复**县海洋生态保护修复工程项目建议书暨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诏四政〔2025〕76号)及有关材料收悉。为恢复海岸线生态功能,提升岸堤防灾减灾能力,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政府专题会议纪要》(〔2025〕50号),经研究,原则同意**县海洋生态保护修复工程项目建议书暨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代码:****),具体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县海洋生态保护修复工程项目。
二、项目单位:****。
三、建设地点:**湾湾顶八尺门海峡入**东葛头村近岸海域。
四、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项目总用海面积11.8733ha。建设内容含:红树林生态修复面积约50344m2;构建鸟类栖息地6681m2;**鸟类观测通道300.5m。
五、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估算总投资1918.1万元,资金来源为省级专项补助**级财政统筹。
六、建设工期:10个月。
七、节能审查意见:原则同意节能减排方案,请严格按照有关要求落实节能减排措施,确保做好节能降耗工作落实。
八、招标事项:请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家和我省工程项目招标管理具体规定,严格依法依规认真组织开展招投标活动,其采购事宜依照有关规定执行。
九、项目涉及规划、公共安全、环保等应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十、项目单位要严格落实社会稳定风险防范和化解措施,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控制和化解社会不稳定风险。
十一、招标人原则上应在项目挂网招标不少于30日前发布招标计划。
(此件主动公开)
****改革局
2026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