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启全网商机
登录/注册
为进一步规范就业见习单位管理,提升就业见习工作质量。根据《**省就业见习管理办法》(浙人社发〔2024〕77号)和《关于贯彻落实**省就业见习管理办法的补充通知》(温人社发〔2025〕43号)等文件精神,我局对**县认定已满一年的就业见习单位开展了评估工作,现将评估结果予以公布,评估结果为不合格的单位,取消就业见习单位资格。
公示时间:2026年3月24日至2025年3月28日。公示期间,若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平****服务中心反映。
联系电话:0577-****5165
****
2026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