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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唯臣,赵虹向我局申请办理位于**市义龙西路17号信宇大厦202房不动产继承转移登记业务,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国有土地使用证》,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国有土地使用证:
| 序号 |
国有土地使用证号 |
权利人 |
土地权利类型 |
宗地代码 |
坐落 |
分摊面积 |
| 1 |
****001979 |
赵玖江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
460****04001GB02371 |
**市义龙路 |
16.14平方米 |
特此公告。
****
2026年3月19日
(此件主动公开;联系人:陈起驹,联系地址:**市**区**公园路1****中心****服务大厅,联系电话:****21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