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2026-03-20 16:56
根据《中华人民**国城乡规划法》的有关规定,现对**县文星片区**村改造项目选址区域规划布局调整和规划条件论证情况进行公示。
一、基本情况
为保障民生空间供给,提升城镇空间品质,我县拟加快建设**县文星片区**村改造项目。该项目位于原**居棚户区改造项目用地区域,地块东侧为规划道路,西侧为建业大道,南侧为G42沪蓉高速,北侧为草店子大道。****集团聘请具有规划资质的作业单位编制了《**县文星片区**村改造项目选址区域规划布局调整和规划条件论证报告》,于2026年3月6日、16日先后通过专家评审会及规委会论证。
二、规划布局调整及规划条件确定情况
1.地块调整情况
将原**居棚户区改造项目地块与南侧绿地整合,从地块中部增加16m宽的城市支路,同时将西侧道路由24m调整为16m。整合后主要居住用地调整为两个地块,分别为C9—1—3号地块(用地面积约60.3亩)和C9—2—2号地块(用地面积约51.45亩),**县文星片区**村改造项目拟选址于C9—2—2号地块。
2.规划条件确定情况
C9—1—3号地块用地面积约40214㎡(约60.3亩,以实测为准),拟将该地块主要规划条件确定为:用地性质为居住用地、容积率≤4.0、建筑密度≤30%、绿地率≥35%、建筑限高80m;未尽事宜以《**县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为准。
C9—2—2号地块用地面积约34300㎡(约51.45亩,以实测为准),拟将该地块主要规划条件确定为:用地性质为居住用地、容积率≤4.0、建筑密度≤30%、绿地率≥35%、建筑限高80m;未尽事宜以《**县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为准。
三、意见反馈
1.各单位及群众对该地块情况、调整规划条件如有疑问,或需进一步了解情况的,****规划局实名咨询。
2.公示期限:30天(2026年3月20日至2026年4月20日)
3.联系地址:**县鼎屏镇古邻大道39号锦云大厦十一楼1106室
4.联系电话:0826-****969
附图
论证地块范围示意图
项目用地规划调整对比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