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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2025年度第41批次建设用地(****中学综合楼建设项目)(以下简称“调查地块”)位于**市****博物馆西路交叉口西北侧,调查地块四至范围:东侧为教学楼、南侧为食堂、西侧为原**市编****公司闲置厂房、北侧为操场。调查地块占地面积为893m2,中心经纬度坐标为东经113.344532°,北纬31.722245°。
本次调查布设3个土壤采样点(S1~S3),共采集9个样品(不含平行样)。地块外布设1个土壤对照点(DZS),采集1个对照样品。本次调查土壤测试项目包括pH、石油烃(C10-C40)、GB36600-2018表1中45项共计47项。
本次调查布设3个地下水采样点(W1~W3)并在地块外布设1个地下水对照点(DZW),采样期间W2、W3、DZW均未发现地下水,仅在W1采集1个地下水样品(不含平行样)。地下水测试项目包括:pH、砷、镉、六价铬、铜、铅、汞、镍、苯、甲苯、二甲苯(总量)、乙苯、苯并(a)芘、石油烃(C10~C40)共14项。
本次调查监测结果如下:
土壤调查结果:调查地块土壤pH范围为6.71-9.33,呈中性~碱性分布。土壤样品的各项检测指标检测结果均低于《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
地下水调查结果:根据钻孔揭露的地层情况,地块内浅层地下水为上层滞水。根据地下水检测结果,地下水pH为8.1,呈弱碱性,各项检测指标检测结果均低于《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IV类标准限值。
综上所述,本次调查地块土壤环境质量现状能满足第一类用地开发利用的要求。调查地块不属于污染地块,不需要进行下一步土壤污染状况详细调查和风险评估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