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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区配套项目--电梯采购及安装项目(六标段)(第二次)标段异常公告
******院区配套项目电梯采购及安装项目(六标段)(项目编号:****),于2025年8月12日招标2025年9月22日完成中标公示,确定****为中标人。
2025年10月18日,我单位收到****提交的《放弃中标声明函》,该公司以“付款方式超出可承受范围和预期目标”为由,正式放弃本项目中标资格,并承诺承担由此产生的实际费用。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第四十五条、《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五条及《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七部委第30号令)第八十一条等相关规定,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项目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为保障项目顺利推进,维护招标投标活动的严肃性,现依法启动重新招标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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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