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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教委:
贵委转来《关于报送****职业****中心项目项目建议书的函》(津教基建后勤函〔2026〕23号)收悉。经研究,原则同意该项目建议书,项目主体为****,项目代码:****,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选址
项目位于**市**区渌水道5号****东校区内,四至范围为:**外环辅道、南至体育馆、西至体育场、北至大沽南路,用地面积为19288平方米。
二、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
项目**一栋地上9层的实验实习、科研用途职业****中心大楼,总建筑面积19980平方米,全部为地上面积,无地下面积。主要建设实验实习和科研用房17400平方米,涵盖****中心、****中心、****中心、****中心、****中心、****中心六大功能区;配套建设设备用房2580平方米。同步实施道路铺装、绿化工程及综合管网等室外配套工程。
三、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总投资15451.59万元,其中,工程费13556.87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1158.93万元,基本预备费735.79万元。项目所需资金通****学校自筹等多渠道解决。
四、项目建设计划
项目建设工期约27个月。
接文后,请抓紧开展各项前期工作,并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报我委审批。该项目建议书批复有效期两年。
2026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