伽****人民政府:
你单位关于**县西克尔库勒镇灾后易地重建纺织产业园电力提升工程跨克孜河涉河建设方案的申请及涉河建设方案等相关资料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中华人民**国防洪法》第二十七条、《中华人民**国河道管理条例》第十一条、《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三十二条第一款,我中心组织对该涉河工程建设方案进行了审查,出具审查意见,现依据《关于**县西克尔库勒镇灾后易地重建纺织产业园电力提升工程跨克孜河涉河建设方案审查意见》(新塔喀管函〔2026〕2号),批复如下:
一、决定对你单位申报的**县西克尔库勒镇灾后易地重建纺织产业园电力提升工程跨克孜河涉河工程准予水行政许可。
二、请你单位严格按照审查意见审定的建设内容和要求组织实施,不得擅自改变。该工程应在3个月内开工建设,开工前办理报备手续,超过时限需重新办理审定同意手续。
三、工程实施和运行期间,禁止破坏河道和水利工程设施及从事与该工程无关的建设内容。
四、请你单位做好该涉河工程施工现场监督管理工作,****中心和当地水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指挥部门的指挥,发现问题及时上报有关部门并采取有效措施。
五、涉河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或运行管理单位要书面承诺:承担**县西克尔库勒镇灾后易地重建纺织产业园电力提升工程跨克孜河涉河工程建设与运行期间的全部安全生产责任,妥善解决工程建设和运行期间对第三方水事权益及财产造成的影响和损失。
六、工程完工后,****中心和当地水行政主管部门参加验收,将有关竣工资料在6****中心备案。
七、涉河工程占用土地权属不变,仍为水利建设用地,如后期出现河道岸线调整、水利工程**、除险加固、改扩建等情况,你单位应无条件配合避让。
八、此文件有效期1年,自签发之日起计算。该工程逾期未开工建设或已批准的涉河建设方案内容有较大调整时,你单位应重新履行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审查审批手续。
附件:关于**县西克尔库勒镇灾后易地重建纺织产业园电力提升工程跨克孜河涉河建设方案审查意见
(联系人:古丽尼尕尔﹒塔衣尔 联系电话:132****7959)
附件:
关于**县西克尔库勒镇灾后易地重建纺织产业园电力提升工程跨克孜河涉河建设方案审查意见
伽****人民政府:
根据《中华人民**国水法》《中华人民**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国河道管理条例》和自****管理局授权,我中心于2026年1月15日,组织有关单位及专家召开《关于**县西克尔库勒镇灾后易地重建纺织产业园电力提升工程跨克孜河涉河工程建设方案》(以下简称《建设方案》)审查会。会后,编制单位根据专家提出的意见,对《建设方案》进行了补充、修改和完善。经专家组复核,修改后的《建设方案》基本满足要求,现形成审查意见如下:
一、**县西克尔库勒镇灾后易地重建纺织产业园电力提升工程建设内容为:**110****电站1座,总建筑面积为515.7平方米,**110千伏单回路架设线路全长86千米;**10千伏双回路架空线路路径长度为7.018千米,**10千伏单回路架空线路14.146千米,**敷设10千伏电力电缆线路4.18千米,**0.4千伏架空线路10.98千米及相关配套附属设施;购置安装2台50MVA变压器、9台400千伏A柱上变压器、1台1250千伏A箱变,17台柱上断路器、10千伏馈线柜等相关电力设备。其中110千伏单回路架空线路在克孜河K173+524处两次并行跨越,涉及杆塔编号****、BN124-BN125,由4座(杆塔号:AN124、AN125、BN124、BN125)灌注桩基础的铁塔架空跨越,跨河档距为420米,计划投资120万元。跨河工程作为**县西克尔库勒镇灾后易地重建纺织产业园电力提升工程的重要组成,其建设十分必要。
二、基本同意《建设方案》提出的工程建设内容。****、BN124-BN125塔杆档距420米,高24米,采用灌注桩基础,铁塔与基础通过地脚螺旋固定。4座塔基灌注桩深度为16米,直径为1米。
三、基本同意《建设方案》中防洪影响评价章节所提出的主要评价结论和建议。
四、基本同意《建设方案》水文分析成果、设计防洪标准、设计洪水成果。线路设计洪水标准20年一遇,洪峰流量为346立方米/秒;河道防洪标准10年一遇,洪峰流量为262立方米/秒,施工期洪水标准5年一遇,洪峰流量为176立方米/秒。
五、基本同意《建设方案》提出的施工方案。涉河工程安排在非汛期施工,工期1个月,为2026年4月。临时生产生活区布置在河道管理范围之外,塔基施工区布置在塔基周边,利用河滩地修整临时便道,临时便道不垫高,只做整平处理。非汛期施工,不涉及洪水,涉河工程施工结束后拆除所有临建设施,恢复河道原貌。
六、基本同意《建设方案》提出的对不利影响的补救措施。一是工程完工后,及时拆除并清理河道管理范围内临时设备和设施,彻底清理施工场地,恢复河道原貌;二是做好施工组织管理和协调,制定切实可行的度汛方案,****政府及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指挥部门的监督管理。
七、施工前,****中心对照项目的位置和界限进行确认,办理相关备案手续。施工期间,建设单位要做好施工组织和现场管理,做好工程施工影响范围内水土保持和环境保护工作,严禁向河道内弃土,倾倒垃圾和污水废液。工程完工后,须清除河道管理范围内临建设施及废弃物,恢复河道原貌。施工结束后,建设****中心进行《建设方案》执行情况验收,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运行。
八、在工程建设及运行过程中,如出现安全生产责任事故或对第三方合法水事权益、财产等造成影响和损失,由建设单位、运行单位负责承担并妥善解决。
九、工程建设施工及运行期间,建设及运行****中心和属地水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指挥部门的调度指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