倍杰特(******公司:
你单位关于**市**供水保障能力提升工程涉河工程建设方案的申请及涉河建设方案等相关资料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中华人民**国防洪法》第二十七条、《中华人民**国河道管理条例》第十一条、《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三十二条第一款,自****管理局组织对涉河工程建设方案进行了审查,出具审查意见,现依据《关于印发**市**供水保障能力提升工程涉河工程建设方案审查意见的通知》(新塔办〔2025〕232号),批复如下:
一、决定对你单位申报的**市**供水保障能力提升工程涉河工程准予水行政许可。
二、请你单位严格按照审查意见审定的建设内容和要求组织实施,不得擅自改变。该工程应在3个月内开工建设,开工前办理报备手续,超过时限需重新办理审定同意手续。
三、工程实施和运行期间,禁止破坏河道和水利工程设施及从事与该工程无关的建设内容。
四、请你单位做好该涉河工程施工现场监督管理工作,****中心和当地水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指挥部门的指挥,发现问题及时上报有关部门并采取有效措施。
五、涉河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或运行管理单位要书面承诺:承担**市**供水保障能力提升工程涉河工程建设与运行期间的全部安全生产责任,妥善解决工程建设和运行期间对第三方水事权益及财产造成的影响和损失。
六、工程完工后,****中心和当地水行政主管部门参加验收,将有关竣工资料在6****中心备案。
七、涉河工程占用土地权属不变,仍为水利建设用地,如后期出现河道岸线调整、水利工程**、除险加固、改扩建等情况,你单位应无条件配合避让。
八、此文件有效期3年,自签发之日起计算。该工程逾期未开工建设或已批准的涉河建设方案内容有较大调整时,你单位应重新履行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审查审批手续。
附件:关于印发**市**供水保障能力提升工程涉河工程建设方案审查意见的通知
(联系人:马小云 联系电话:158****2116)
附件:
关于**市**供水保障能力提升工程
涉河工程建设方案的审查意见
2025年9月10日,塔管局组织有关部门和专家对《**市**供水保障能力提升工程涉河工程建设方案》(以下简称《建设方案》)进行了审查,2025年10月30日,经修改的《建设方案》基本达到技术要求。审查意见如下:
一、**市**供水保障能力提升工程位于**县、**市境内,通过建设安全、可靠的水源工程,解决项目区现状水源存在的供水保障水平不高、水源工程分散、运行成本过高、管理水平不高等问题,进一步改善项目区供水条件,****开发区****园区的建设和发展提供用水保障。供水工程主要建设内容为沉沙调节池工程、总水厂工程、输配水干管﹣分干管工程、分水厂改扩建工程、****泵站工程,工程总投资82443.65万元。项目输配水干管、分干管工程涉及盖孜河、克孜河、吐曼河、恰克马克河,涉河部分工程总投资为2598.7万元。
二、基本同意《建设方案》中提出的涉河输水管道工程桁架 跨越、地埋穿越河道建设内容,具体如下:
1.跨盖孜河桁架(输水干管K18+2660.19 K18+690.53段) 位于**县境内,距**县布拉克苏大桥上游2.5公里,跨河桁架与河道主流的夹角为87度,纵坡为1/500,起点坐标(东经75°945'38.18 ,北纬39°17'42.40 )、终点坐标(东经75°45'48.00 , 北纬39°17'54.18 )。桁架采用背管方式跨越河道,跨河建筑物全长为430.34米,其中钢桁架长为393米,共布置13跨,两边跨跨 径为30.125米、中间跨跨径为30.25米。桥基础采用双排直径DN1000的C35钢筋砼钻孔灌注桩基础(摩擦柱),桩心距为3.0米 桩基地面以下桩长分别为25米﹣30米,满足冲刷要求。跨河桁架底最小高程为1329.27米,100年一遇最高洪水为1327.75米,壅水高度0.016米,桁架最小净空1.51米(含壅水高度),满足净空要 求。
2.跨克孜**支桁架(输水干管K40+6366.93-40+766.52段) 位于**县境内,距**县8里桥上游2.3公里,跨河桁架与河道主流的夹角为88度,纵坡为1/667,起点坐标(东经75°53'19.96 ,北 纬39°26'25.62 )、终点坐标(东经75°53'21.12 ,北纬39°26'30.14 )。采用桁架背管方式跨越河道,跨河建筑物全长为 129.59米,其中钢桁架全长100.75米,共布置4跨,两边跨径为 20125米,中间跨跨径为30.25米。桥基础采用双排直径DN800 的C35钢筋砼钻孔灌注桩基础(摩擦桩),桩心距为2.5米,桩基 地面以下桩长为20米,满足冲刷要求。跨河桁架底最小高程为1310.54米,100年一遇最高洪水为1307.77米,壅水高度0.006米, 桁架最小净空2.76米(含壅水高度),满足净空要求。
3.跨克孜**支桁架(输水干管K45+153.26 K45+707.66 段))位于**市境内,距**县5里桥上游660米,跨河桁架与河道主流的夹角为77度,纵坡为1/200,起点坐标(东经75°55'35.377 , 北 纬 39°27'2.39 )、终点坐标(东经 75°55'46.74 ,北纬39°27'17.42 )。采用桁架背管方式跨越河道,跨河建筑物全长为 554.4米,其中钢桁架长为514米,共布置17跨,两边跨跨径为 30.125米、中间跨跨径为30.25米。桥基础采用双排直径DN800 的C35钢筋砼钻孔灌注桩基础(摩擦桩),桩心距为2.5米,桩基 地面以下桩长分别为20米﹣30米,满足冲刷要求。跨河桁架底最小高程为1295米,100年一遇最高洪水为1291.75米,壅水高度 0.083米,桁架最小净空3.17米(含壅水高度),满足净空要求。
4.穿吐曼河(输水干管K50+909.50 K50+965.84段)管道 位于**市境内,距吐曼河桥上游20米,采用开挖地埋管道方式穿越河道,穿河地埋管与河道主流的夹角为87度,纵坡为1/400起点坐标(东经75°55'42.33 ,北纬39°29''57.52 )、终点坐标(东经75°55'42.88 ,北纬39°29'59.05 )。地埋管总长度为56.34米,冲刷深度为2.14米,管道埋深3米,外包50厘米厚混凝土。迎水面、背水面均设置50厘米厚、坡度1:1.5的格宾石笼,管**包混凝土顶部设置50厘米厚格宾石笼,并与迎水面格宾石笼相连。穿河管道基础设置30厘米厚砂砾石垫层+70厘米厚卵石挤淤层,满 足冲刷要求。
5.跨越恰克马克河桁架(二分干管K3+270.07-K3+712.54 段)位于**市境内,距恰克马克河大桥下游0.665公里,跨河桁架与河道主流的夹角为89度,纵坡为1/200,起点坐标(东经76°0'52.20 ,北纬39°33'59.58 )、终点坐标(东经76°1'5.72 ,北 纬39°34'12.09 )。采用桁架背管方式跨越河道,跨河建筑物全长 为442.47米,其中钢桁架全长423.25米,共布置14跨,两边跨跨 径为30.125米,中间跨跨径为30.25m。桥基础采用双排直径 DN600的C35钢筋砼钻孔灌注桩基础(摩擦桩),桩心距为1.8米 桩基地面以下桩长分别为15米﹣25米,满足冲刷要求。跨河桁架底最小高程为1418.29米,100年一遇最高洪水为1412.47米,壅水高度0.014米,桁架最小净空5.81米(含壅水高度),满足净空要求。
三、基本同意《建设方案》中防洪评价章节所提出的主要评价结论和建议。涉河工程设计洪水标准为30年一遇,校核洪水标准为100年一遇。
四、基本同意《建设方案》中水文分析成果,设计防洪标准、洪水分析、设计洪水。涉河工程设计洪水标准均为30年一遇,校核洪水标准均为100年一遇。对应盖孜河洪水流量678立方米每秒;对应克孜**支洪水流量60立方米每秒;对应克孜**支洪水流量432立方米每秒;对应吐曼河洪水流量为60立方米每秒;对应恰克马克河洪水流量为512立方米每秒。
五、基本同意《建设方案》提出的涉河工程的施工方案,涉河建筑物施工期安排在非汛期施工、采用分期导流方式,分期导流施工。施工工期为2025年9月﹣2026年3月,水下部分施工安排在非汛期,汛前拆除河道内临建设施,不得影响河道行洪。
六、基本同意《建设方案》提出对不利影响的补救措施。一 是跨盖孜河桁架(输水干管K18+260.19 K18+690.53段),河道 左右岸现状均未有防洪工程,考虑洪水对两岸的冲刷,为保证本工程及河道左右岸的抗冲安全,拟在跨河桁架河道两岸上下游分别设置45米长护岸,护岸总长180米,均采用25厘米厚砼护坡, 下铺设50厘米厚砂砾石防冻垫层,护坡基础埋深4.5米。二是跨克孜**支桁架(输水干管K40+636.93 40+766.52段),河道现 状左岸未有防洪工程,考虑洪水对岸坡的冲刷,拟在跨河桁架河道两岸上下游分别设置40米长护岸,护岸总长160米,采用25厘米厚砼护坡,下铺设50厘米厚砂砾石防冻垫层,护坡基础埋深4.5米。
七、建设及运行管理单位要做好工程安全度汛相关工作。开工前制定《施工导流方案》《施工期防洪度汛方案》《施工期防汛抢险应急预案》报当地水行****管理部门审批;施工过程中建设单位要密切关注河道水情,及时启动防汛应急预案,确保工程安全度汛。施工后期应逐步拆除及清理施工场地,建成运行阶段应定期对桥梁及两岸防洪工程冲刷进行监测。工程建成后应加强近岸河道及防护工程的监测,若发生较大变形与破坏,应及时采取措施进行处理。遇特殊水情年,应加大监测力度,采取相应措施,以确保涉河及现状水利工程的安全运行。
八、开工建设前,建设单位应报请塔里木河流****管理中心对桥梁工程建设的位置和界限进行确认,办理相关手续。施工期间,建设单位要组织做好施工现场管理、水土保持 和环境保护工作,严禁向河道内弃土,倾倒垃圾和污水废液。工程完工后,建设单位应及时清除河道管理范围内临建设施及废弃物、恢复河道地表原貌。施工结束后,建设单位应及时通知塔里木河流****管理中心进行建设施工方案执行情况验收,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运行。
九、建设单位、运行单位应承担并妥善解决工程建设及运行过程中出现的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及对第三方合法水事权益、财产等造成的影响和损失。
十、工程建设施工及运行期间,建设及运行管理单位应服从当地水行政主管部门和塔里木河流****管理中心的监督管理,****指挥部门的调度指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