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6-03-23 10:53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耕地保护,提升耕地质量,确保粮食安全,完善占补平衡以及补充耕地质量验收等相关政策要求,****农业农村厅 ******厅《关于印发〈**省补充耕地质量验收细则(试行)〉〈**省补充耕地质量鉴定技术规范细则(试行)〉的通知》(黔农发〔2025〕26号)文件精神,决定面向社会公开征集一批补充耕地质量鉴定、验收专家,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入库范围
**市内从事耕地保护相关工作且符合条件的科研院所、高等院校、企事业单位以及相关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均可报名。
二、入库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认真负责,廉洁公正,严格遵守工作纪律,无违法犯罪等不良记录。
(二)熟悉补充耕地质量验收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要求、技术规程与标准等,能按要求认真履行咨询、评审、验收等工作职责,具备足够的时间和精力条件完成工作。
(三)具备相关专业背景(农业类:土壤学、土壤化学、植物营养学、农业**与环境、植物保护、园艺技术学、作物栽培学等;自然**类:土地**管理、土地整治工程、地理信息系统、地理科学、土地规划等;水利类:农业水利工程等;生态环境类:环境工程等;检测类:化学、分析化学等;城乡规划及测绘相关类等),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且从事相关专业工作5年以上,或不具备以上专业但从事以上专业领域工作8年(含)以上,且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四)身体健康,可进行补充耕地质量验收内业检查及外业踏勘等工作,原则上年龄不超过65周岁。
三、工作职责
(一)为市级层面开展补充耕地质量验收工作提供技术咨询、技术指导、评审、培训等工作服务。
(二)承担补充耕地质量验收县级初验、市级鉴定中的现场踏勘、调查评价、数据审核、报告编制等工作。
(三)认真执行补充耕地质量验收相关程序和规定,遵守补充耕地质量验收专家库相关要求,履行专家义务,严守工作纪律,确保高质量完成验收工作任务。
(四)承担全市补充耕地质量验收其他相关技术工作。
四、申报程序
(一)凡符合条件且有意向参与的专家均可报名申请加入专家库,并如实填写《**市补充耕地质量验收市级专家库入库专家申请表》(附件1)和专家承诺书(附件2);将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职称证书、相关工作业绩材料等(复印件),于3月31日前连同申请表(纸质版)邮寄或送至********管理科,同时将扫描版一并发送邮箱bjsnyncjntk@163。
(二)专家填写申请表后须对本人申报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在职专家需征求所在单位同意。
****农业农村局对申报人员进行资格审核,根据审核情况拟定市级专家库专家初步名单,并向社会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将纳入市级专家库,同时将入库专家名单公告社会。
****农业农村局对**市补充耕地质量验收市级专家库专家实行动态管理,结合工作实际适时更**级专家库。
联系人:****,袁中伟;联系电话:0857-****704。
附件1**市补充耕地质量验收市级专家库入库专家申请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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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