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面处理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第二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要求,****委托****对“表面处理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现报告书初稿已编制完成,现将报告书简本公示如下:
一、项目概况
2019年,按照《省打****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加强突出环境问题整治工作的通知》(苏污防攻坚指办〔2019〕17号)及《****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市电镀行业环保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扬府传发〔2019〕37 号)、《关于开展电镀企业入园管理整改专项行动的通知》(扬污防攻坚办〔2022〕63号)要求,为切实解决**区电镀行业整体布局零散、工艺装备水平不高、污染防治不到位、环境安全隐患大等突出问题,全面提升电镀行业环境管理水平,决定在全区范围内开展电镀行业环保专项整治,其中涉及郭村镇2****公司,****公司及****公司。为完善产业布局,****政府拟将郭村镇的扬****公司、****公司搬迁至郭村镇工业集中区,并纳入郭村镇工业集中区管理。
因此,扬****公司已****公司****(以下简称“锐投公司”),拟在郭村镇工业集中区(****市****公司、南至兴郭路、西至啸轩路、北至黄舍路),建设“表面处理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占地约2.98公顷,**厂房及附属用房约45000平方米,建设镀锌、镀锡、镀镍、镀铬、镀银、镀镍铬、镀锌镍、镀铜镍、镀镍银、镀金银、塑料电镀等表面处理生产线25条。****公司****公司将彻底关闭。
二、区域环境质量现状
(1)环境空气
①基本污染物
2024年**市环境空气中SO2、NO2、PM10、PM2.5、CO的相关指标符合《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O3的相关指标超过《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浓度限值。项目所在区域为大气不达标区,不达标因子为臭氧。
②其他污染物
根据监测结果:硫酸、氯化氢、氨、硫化氢浓度满足《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附录D中的限值标准,氰化氢浓度满足前苏联《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CH-245-71)中的限值标准,铬酸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详解》中的限值标准。
(2)地表水
根据监测及评价结果可知,评价区****中心河水质中各因子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标准。
(3)地下水
对照关于印发《**市地下水污染防治分区》的通知(扬土治办[2022]3号),本项目所在区域为重点防控区域,因此本项目地下水环境质量根据《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中相应标准作评价。监测结果表明,项目所在区域地下水质量总体较好。
(4)噪声
本项目所在地厂界环境噪声能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3类标准,周边居民点环境噪声能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2类标准。
(5)土壤环境
本项目厂区内土壤监测点及厂界外土壤监测点各监测项目均符合《土壤环境质量标准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GB36600-2018)中第一类、第二类用地筛选值要求以及《土壤环境质量 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15618-2018)中相关标准限值,土壤环境质量总体良好。
三、环境影响分析
(1)大气环境影响预测结果
① 根据预测可以看出,建设项目有组织及无组织排放污染物下风向预测最高点浓度均较低,可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二级标准及其他参考标准限值要求,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② 建设项目无需设置大气环境防护距离,不含与大气环境防护距离相关的评价内容。
③ 非正常排放条件下,污染物虽然较正常工况下,会导致各污染物最大落地浓度有所扩大,项目应严格杜绝此类情况的发生,若废气处理装置发生故障,项目必须立即停止生产,待装置修复后再投入生产,以防止项目污染物排放对周边大气环境噪声较大污染。
④ 根据计算,卫生防护距离为生产用房边界外扩100****处理站边界外扩50米组成的包络图范围。经现场调查核实,该范围内无居民点、医院、学校等环境敏感目标,今后该距离范围内也不得**其他居民点、学校、医院等各类环境保护目标。
本项目不会改变项目所在区域环境功能现状,大气环境影响可接受。
(2)地表水环境影响预测结果
本项目生****处理站****处理厂接管标准****处理厂深度处理;本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处理厂。本项目水污染控制和水环境影响减缓措施是可行的,****处理厂的污水设施也是可行的,地表水环境影响可以接受。
(3)声环境影响预测结果
通过采取有效的减震、隔声和消声措施后,本项目各厂界的昼夜噪声预测值均可达《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要求,敏感目标噪声预测值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2类标准要求,环境保护目标处声环境功能不下降,其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可行。
(4)固体废物环境影响预测结果
项目运营期间产生的危险废物均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处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外售综合利用;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均得到了妥善处置和合理利用,可做到固废“零排放”,对环境的影响可减至最小程度。
综上所述,本项目采取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后,污染物排放对环境影响较小,能够做到区域环境功能不下降。
四、主要环境污染减缓措施
根据建设项目污染防治措施可行性分析,本项目实施后,废水、废气、噪声治理方案切实可行,能够保证达标排放;固废处置方案可行,全部做到有效、安全处置。
五、环评报告总结论
环评单位通过调查、分析和综合评价后认为:拟建项目符合国家和地方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标准、政策、规范及相关规划要求;生产过程中遵循清洁生产理念,所采用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技术可行、经济合理,能保证各类污染物长期稳定达标排放;预测结果表明项目所排放的污染物对周围环境和环境保护目标影响较小;通过采取有针对的风险防范措施,项目的环境风险可接受。环评期间,建设单位通过现场公示、报纸公示和网络公示等形式开展了公众参与工作。在现场公示、报纸公示和网络公示期间,未接到反馈意见,本次环评无采纳意见。综上所述,在落实本报告书中的各项环保措施以及各级环保主管部门管理要求的前提下,从环保角度分析,拟建项目的建设具有环境可行性。同时,拟建项目在设计、建设、运行全过程中还必须满足消防、安全、职业卫生等相关管理要求,进行规范化的设计、施工和运行管理。
六、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的方式和期限
公众可以在本公告发布后的10个工作日内,到环评单位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在了解本项目建设内容和环境影响评价基本内容及结论的基础上,公众可就下列问题提出意见或建议:
(1)就本项目的建设情况,您最关心的环境问题是什么
(2)认为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内容是否存在缺失,评价结论是否可信,评价建议及要求是否可行
(3)对本项目的建设持何种态度
(4)其他你关注的问题,以及您要表达的观点、意见或建议。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您可以在网站上下载公众意见表,填写相关信息和对本项目的意见和建议,以信函、电子邮件的方式反馈给建设单位,如需进一步了解项目的环境影响,请到****咨询。
委托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
联系人:蔡春国
联系电话:136****8483
地址:**市**区郭村镇韩阳村
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
联系人:汤工
联系电话:0514-****1938
地址:**省**市**区国展路29****中心)6幢818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