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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办公厅关于做好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承诺制管理的通知》(办水保〔2020〕160号)文,实施承诺制管理的水土保持方案在报批前,生产建设单位应当通过其网站、生产建设项目所在地公共****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开拟报批的水土保持方案全文,且持续公开期限不得少于10个工作日。 基于此,我单位在此公示报告内容如下:
项目名称:**县晋陕大峡谷土石山区生态保护修复项目
建设单位:****
编制单位:**清来****公司
建设地点:**市**县
建设内容:本项目位于**市**县集义镇,主要对猴儿川和如意川2条河道进行综合治理。建设内容包括**A型浆砌石堤防268.4米,B1型埋石混凝土护岸728.68米,B型浆砌卵石护坡352.98米,C型干砌毛石护坡978.20米;实施河道清淤疏浚6572平方米;开展岸坡绿化建设1290平方米,栽植紫薇100株;建设水生植物景观5628平方米,播种香蒲7.5公斤、睡莲29公斤。项目总占地面积3.14公顷,均为永久占地,无临时占地。施工过程中实施了表土剥离与回覆、土地整治等工程措施,以及临时堆土区草袋拦挡和密目网苫盖等临时防护措施。项目土石方挖填总量约1.73万立方米,通过内部调配实现平衡,无弃方。项目建成后将成为当地重要的生态修复示范工程,有效改善河道行洪条件,恢复流域生态系统功能,治理水土流失,提升区域生态环境质量,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具有显著的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