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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办公厅关于做好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承诺制管理的通知》(办水保〔2020〕160号)文,实施承诺制管理的水土保持方案在报批前,生产建设单位应当通过其网站、生产建设项目所在地公共****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开拟报批的水土保持方案全文,且持续公开期限不得少于10个工作日。 基于此,我单位在此公示报告内容如下:
项目名称:**县石羊镇三银村一巷、滨河路中段二、三、四、五巷道路提级扩能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
编制单位:**云鼎汐****公司
建设地点:**市**县
建设内容:本项目位于**市**县石羊镇,主要**石羊镇三银村一巷、滨河路中段二巷、三巷、四巷、五巷共5条城市支路,总长721.998米,基本路宽7米,均为双向机动车道,设计速度20km/h,路面采用沥青砼结构。项目配套建设雨水管网959米、雨水口44个及检查井39个等排水设施。项目总占地面积0.51公顷,均为永久占地。施工过程中实施了表土剥离0.01万立方米,剥离表土用于相邻项目绿化覆土;土石方挖填总量约1.12万立方米,弃方0.86****砖厂综合利用制砖。施工期间采取了临时排水沟、沉沙池、洗车池及防雨布遮盖等临时防护措施。项目建成后将成为连接滨河路的重要通道,有效改善当地交通条件,提升区域基础设施水平,促进石羊镇经济社会发展,具有显著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