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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办公厅关于做好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承诺制管理的通知》(办水保〔2020〕160号)文,实施承诺制管理的水土保持方案在报批前,生产建设单位应当通过其网站、生产建设项目所在地公共****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开拟报批的水土保持方案全文,且持续公开期限不得少于10个工作日。 基于此,我单位在此公示报告内容如下:
项目名称:****年产2200吨氟乙酸甲酯、1800吨2-氟丙二酸甲酯、500吨丝氨醇项目
建设单位:****
编制单位:******公司
建设地点:**市**县
建设内容:本项目位于******工业园区(红崖子园),主要建设年产2200吨氟乙酸甲酯、1800吨2-氟丙二酸甲酯及500吨丝氨醇的生产设施。项目建设内容包括利用现有01#厂房、02#厂房及行政办公楼,****中心、综合楼、原材料和产品库、罐区、消防泵房、消防水池、循环水池、****处理中心等配套设施。项目总占地面积5.75公顷,均为永久工业用地。工程建设期土石方挖填总量10.06万立方米,实现内部挖填平衡,无弃方。施工期间对办公生活区和生产区实施了土地整治、景观绿化、砾石覆盖及洒水抑尘等水土保持措施。项目建成后将成为重要****基地,丰富**抗癌及抗病毒类药物产业链,完善园区产业结构,具有显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