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方圆街道紫薇学府二期项目2号、3号、4号地块位于**市方圆街道海盛路以北、垛山街以西,总占地面积1001.12平方米(其中,2号地块为941.91平方米,3号地块为34.2平方米,4号地块为24.95平方米)。调查项目**垛山街,西至御合新苑,南至海盛路,北至紫薇学府一期,整体中心坐标为E121.17785°,N36.76739°。
调查项目2号、3号、4号地块均权属**市方****委员会,土地性质为旱地。其利用历史为:2008年前种植小麦、玉米等农作物,2008年后种植杨树等绿化树木,2019年绿化树木移栽外售,至今均闲置未利用。根据《****规划局规划条件(海自然资规条字[2025]第34号)》(2025年12月25日),其规划用地性质为居住用地(07)、商业用地(09),拟建设紫薇学府二期项目。
根据《中华人民**国土壤污染防治法》(2019年1月1日实施)第五十九条第二款要求“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同时,《关于印发〈**市深化建设用地土壤环境管理服务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烟环发〔2024〕84号)明确了“ ‘一住两公’建设用地是指依据《国土空间调查、规划、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类指南》地类代码为07、08的地块,包括用途变更为含‘一住两公’建设用地的多用途混合地块”。因此,海****公司委托****按照生态环境部及地方相关法律法规、环境管理要求,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2026年3月,****对调查地块及周边环境进行资料收集、现场踏勘和人员访谈,确认了地块历史至今以农业生产活动为主,周边1km范围内的企业非重点行业企业,废水、废气、固体废物均按环保要求妥善处置,且普遍分布在调查地块南侧和东南(即区域主导风向的下风向、区域地下水流向的下游),污染物很难通过大气沉降、地面漫流、垂直入渗等途径迁移扩散。同时,使用手持式X射线荧光光谱仪、手持式PID检测仪在地块内布设10个快筛点位、在地块外布设2个对照快筛点位,快筛结果显示调查地块与对照点的快筛结果处于同一浓度水平,调查地块的环境未受到其利用历史和周边环境的影响。
综上,经过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确认地块及周围区域当前和历史上均无可能的污染源,地块的环境状况可以接受,满足规划用地需求,调查活动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