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 | ****广场小区高空抛物监控安装工程(二次) | 项目编号 | **** |
| 标段名称 | ****广场小区高空抛物监控安装工程(二次) | 标段编号 | YG26ZG****763-01-C1 |
| 变更澄清类型 | 澄清补遗/公告时间变更 | ||
| 澄清答疑内容 |
****广场小区高空抛物监控安装工程(二次)招标文件变更说明 《****广场小区高空抛物监控安装工程(二次)》项目,已于2026年3月发布招标公告。为进一步扩大投标人参与范围,充分激发市场良性竞争,更好满足项目建设及业主要求,结合《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现对原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的相关内容作出变更,具体变更事项说明如下: 一、投标人资格要求中项目负责人资质条款变更 1.原招标文件及招标公告约定内容 项目负责人要求:具备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机电工程专业)资格且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2.变更后约定内容 项目负责人要求:具备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机电工程专业),或通信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或智能化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资格,且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二、投标报名截止时间条款变更标书代写 1.原招标公告约定内容 投标报名截止时间:2026年3月23日23:59(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即接受投标报名)。标书代写 2.变更后约定内容 投标报名截止时间:2026年3月27日23:59(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即接受投标报名)。标书代写 本次投标报名截止时间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延期3个日历日,报名所需提交资料根据变更公告相应改变,报名方式及其他报名相关要求均保持不变。标书代写 三、其他重要说明 1.本变更说明与原招标文件、招标公告内容不一致的,以本变更说明为准;除上述两项明确变更的内容外,原招标文件、招标公告的其他所有条款、内容、要求、时间节点(包括但不限于招标文件质疑截止时间、招标人澄清修改答疑截止时间、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及评标时间、投标保证金要求、评标细则、合同条款、项目技术需求等)均保持不变,继续有效。标书代写 2.各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本项目在**阳光采购平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站发布的本变更说明及后续答疑、补遗内容,因投标人未及时关注相关信息造成的一切不利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3.本变更说明为原招标文件、招标公告的组成部分,与原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特此说明。 招标代理:**** 2026年3月2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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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标书代写 | 2026-03-23 23:59:00 | 变更后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标书代写 | 2026-03-27 23:59: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