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改革局关于**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建设项目—**县罗董镇新月村基础设施配套前期工程初步设计概算的批复
****政府:
发来《关于申请审批**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建设项目—**县罗董镇新月村基础设施配套前期工程概算的请示》及有关材料收悉。根据《****政府关于印发〈****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修订)〉的通知》(封府规〔2024〕3号)和《****政府关****政府投资项目超概算问题的通知》(肇府〔2018〕9号)规定,现将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你单位委托****编制**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建设项目—**县罗董镇新月村基础设施配套前期工程(投资项目统一代码:2602-441225-04-01-486373)初步设计概算。
二、项目概算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概算总投资398.01万元(见附件),其中工程费用364.3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22.12万元,预备费11.59万元。资金来源在**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建设项目2024年专项债券资金中安排。
三、项目建设地址:****村委新月村。
四、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该项目占地41.86亩,铺设地基2265平方米,针对新月村道路实现硬底化,完成污水管道铺设700米,建设化粪池18个和1个公厕,**1个文化楼,完善电气工程,**篮球场1个面积608平方米、羽毛球场175.74平方米。
五、依据《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工程未达到必须招标条件,是否招标由建设单位自行选择。请按照批准的建设规模、内容和标准组织实施,切实做好投资控制。
六、请严格按照批复的概算总投资、建设规模及内容,加快项目实施建设。在实施过程中如遇到问题及时向我局反映,严格控制超规模、超投资现象发生,并通过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及时报送项目开工、建设进度、竣工等信息。
附件:**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建设项目—**县罗董镇新月村基础设施配套前期工程概算审核意见表
****改革局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