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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办公厅关于做好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承诺制管理的通知》(办水保〔2020〕160号)文,实施承诺制管理的水土保持方案在报批前,生产建设单位应当通过其网站、生产建设项目所在地公共****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开拟报批的水土保持方案全文,且持续公开期限不得少于10个工作日。 基于此,我单位在此公示报告内容如下:
项目名称:**区城镇排水管网设施建设工程(二期)-淡水河5号排口上游及周田水(鹏岭桥-横岭一桥段)排口上游市政排水管网建设工程(一期)
建设单位:****
编制单位:**城际****公司
建设地点:**市**区
建设内容:本项目位于**市**区秋长街道,属**类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沿秋宝南路、永明路、金伯路、鸿泰路、金辉路、高布路、景岭路、长鑫路等市政道路**雨污水管网系统。工程包括**雨水、污水主管网4.801公里,支管0.670公里,管道总长约5.471公里,配套建设检查井184座。管材主要采用II级钢筋混凝土排水管及中空壁塑钢缠绕聚乙烯管,管径范围DN300至DN1200。施工涉及破除及恢复混凝土路面、沥青路面及人行道砖,土石方挖填总量约4.82万立方米,其中弃方1.10万立方米外运至指定受纳点。项目总占地面积2.50公顷,其中永久占地0.02公顷用于检查井,临时占地2.48公顷用于管沟开挖及作业面。施工期间采取土袋拦挡、彩条布覆盖等临时水土保持措施,建成后将有效完善区域排水设施,提升污水收集处理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