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6-03-20 11:24
****医院精神心理卫生楼建设项目
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怀发改社会〔2026〕6号
****医院:
你单位报来《关****医院精神心理卫生楼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及可行性研究报告等相关附件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为完善精神卫生服务体系,提升精神心理疾病防治能力,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心理健康需求,****政府常务会议决策意见,同****医院精神心理卫生楼建设项目。项目代码:****。
二、项目建设地点、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项****医院****人民医院)内西南角。总建筑面积约20330.11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拟建一栋9F/-1F精神心理卫生楼,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17030.11平方米(包括精神心理卫生楼病区建筑面积约16130.11平方米,其他风雨连廊、门卫及垃圾站配套附属用房900.00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3300.00平方米;设置床位300床;同时完成区域内主出入口大门房、土石方工程、给排水工程、电气工程、绿化及附属工程、堡坎工程、污水处理工程等基础设施建设。
三、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该项目估算投资15029.66万元,其中工程费用12057.25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1606.08万元,预备费1366.33万元。资金来源为申请中央预算内资金及单位自筹。
四、相关文件依据:****政府****政府常务会议决议书、****财政局出具的《****医院精神心理卫生楼建设项目资金来源审核意见》。
五、建设工期为24个月,请切实加强项目工期管理,确保项目按期按质竣工投用。对因管理不善等主观原因延误工期的,项目单位或项目实施机构须在规定的工期届满后1****政府作出书面说明,提出整改措施;项目竣工后1年内未完成结算造成项目超概的,对项目单位或项目实施机构追责问责。
六、节能。原则同意相关节能和节水措施,下阶段要按照有关要求,强化节能方案设计。
七、根据《****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管理办法》****政府令第325号),本项目实行代建制。****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的相关规定,公开招标确定代建单位,依法组织项目实施。
八、该项目的设计、监理、施工以及与工程建设相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达到《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和《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发改委令第16号)限额标准,依法实行委托公开招标,招标投标活动应当按照应进必进的要求进入统一的公共**平台开展,并接受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监管。
九、该项目必须严格按照《机关团体建设楼堂馆所管理条例》(国令第688号)、《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办法》(中办发〔2017〕70号)、《****机关办公用房管理实施办法》(湘办发〔2019〕13号)的规定执行。不得搭车建设或变相建设办公用房等楼堂馆所,不得改变业务技术用房用途,不得搞任何形式集资或摊派,不得违法违规举借债务,不得由施工单位垫资建设,严禁挪用各类专项资金。
十、如需对本项目批复文件所规定的有关内容进行调整,请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委报告,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十一、本批复文件有效期为两年,自发布之日起计算。项目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的,应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届满30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项日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本批复文件自动失效。
十二、请按《****办公室关****政府投资项目超概算问题的通知》(怀政办发〔2021〕16号)等文件的有关规定严格控制项目投资。本项目完成初步设计后,请将概算报我委进行审查批复。
十三、根据有关规定,请你单位通过“**省固定资产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合”,如实报送项目开工建设、建设进度、竣工投用等基本信息,其中项目开工前应按季度报送项目进展情况;项目开工后至竣工投用止,应逐月报送进展情况。我委将采取在线监测、现场核查等方式,加强对项目实施的事中事后监管,依法处理有关违法违规行为,并向社会公开。
请据此开展相关工作,严格控制建设规模和标准,进一步优化细化建设方案,切实加强工程质量和安全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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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