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华人民**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建设单位是建设项目选址、建设、运营全过程环境信息公开的主体,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相关信息和审批后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信息公开的主体;建设单位编制环境影响公众参与的过程中,应当公开有关环境影响评价的信息,征求公众意见。建设单位对所发布的公示信息内容负全责并承担法律责任。
我公司于2026年3月18日委托****承担《**淖毛湖至梧桐水铁路》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第4号)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现对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进行公众参与第一次信息公开,请社会公众对该项目提出意见和建议。公示信息如下: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淖毛湖至梧桐水铁路。
(2)建设单位:****。
(3)建设性质:**。
(4)建设地点:**市。
(5)建设内容及规模:项目位于**维吾尔自治区**市东部,总体呈东西走向,途经**市**县、**区。线路西端起至将淖铁路布拉克站,东端终至临哈铁路梧桐水站,**线路长度241.745km,另含相关改造工程。全线共设7座车站,**1处机务折返段。
(6)建设投资:项目总投资为107.3亿元。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
联系地址:****市**东路5号
联 系 人:魏工
联 系 电话:0902-****726
三、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市自贸试验区(空港经济区)东七道109号
联 系 人:张工
联系方式:022-****4851
电子邮箱:****@qq.com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http://www.****.cn/hbcyxh/xxgk/255400/hjyxpjgzcygs/284162/index.html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本次公众参与本着知情、真实、平等、广泛、主动的原则,采用公开发布工程信息收集公众意见及建议,公众可点击本文中链接获取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填写后可通过书信、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向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提出您对本项目实施过程中和实施后有关的环保意见和建议。
中****集团有限公司
****指挥部
2026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