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启全网商机
登录/注册
填表日期:2026-03-23
| 项目名称 | ********集团有限公司转让放射源应用项目 | ||
| 建设地点 | **省**市**县张村乡大李村东50米 | 占地面积 (平方米) | 2600 |
| 建设单位 | **** | 法定代表人 | 吴晓年 |
| 联系人 | 次明明 | 联系电话 | 134****3038 |
| 项目投资(万元) | 30 | 环保投资(万元) | 5 |
| 拟投入生产运营日期 | 2026-04-30 | ||
| 建设性质 | 改建 | ||
| 备案依据 | 该项目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应当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建设项目,属于第172 核技术利用建设项目项中销售Ⅰ类、Ⅱ类、Ⅲ类、Ⅳ类、Ⅴ类放射源的;使用Ⅳ类、Ⅴ类放射源的;医疗机构使用植入治疗用放射性粒子源的;销售非密封放射性物质的;销售Ⅱ类射线装置的;生产、销售、使用Ⅲ类射线装置的。 | ||
| 建设内容及规模 | ****公司原使用Cs-137放射源31枚,****公司****公司高炉、****公司****高炉,并办理了辐射安全许可审批手续(许可证号:晋环辐证[00251],有效期至2029年5月29日)。为厘清管理管理,****公司****集团统****公司独立管理并办理辐射安全许可审批手续,将****公司,使用地点、环保措施等均不变,仅变更使用主体。其中:转让至****公司29枚(高炉2枚,为IV类放射源,连铸机27枚,为V类放射源),转让至****2枚,为IV类放射源。 | ||
| 主要环境影响 | 采取的环保措施及排放去向 | ||
| 辐射环境影响 | 环保措施: 1.放射源使用使用地点、防护设施等均不变,仅变更管理主体,放射源使用不产生新的环境影响,原有环保措施满足规范要求。2.放射源回收:****与原供源单位单位(******公司)签订新的回收协议由供源单位回收或送城市放射性废物库收贮。 | ||
| 承诺:**** 吴晓年承诺所填写各项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建设项目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办法》的规定。如存在弄虚作假、隐瞒欺骗等情况及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由 ****, 吴晓年 承担全部责任。 | |||
| 备案回执:该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已经完成备案,备案号:202********0000072。 | |||